作者colan (colan)
看板Galaxy
标题Re: 「讨论」版权问题
时间Sat Feb 24 16:07:41 2001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怨念公爵)》之铭言:
: 站内发表,未得同意,请勿转载.
: 如果转录别人的文章後面加上这样的声明
: 那麽到底需要徵求谁的同意呢?????
: 是作者的同意还是转录人的同意呢??????
当然是原作者的同意罗
一般而言,作者在授权别人转录文章的时候
都只限於转录到某一个站或是讨论才是
如果有人想要另外转录,或是要转录到别的地方
应该要再一次徵求原作者的同意才对
当然,如果作者和负责转录的人有事先约好
或者是作者有宣告可以自由转录那又那当别论了
: 而且自己在发表的时候不是使用站内
: 而是在连线版使用连线的方式公开出
: 也就是说基本上这个转录人的声明已经被自己所打破了
: 转录人要求的状况是只有发表的站能够看到
: 但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使得所有的站都看得到
: 也就是说因为自己的疏失而造成别人侵害到版权的问题
: 假设一个状况
: 授权人只授权转录人在特定的地方转录发表
: 但是转录人的失误却让授权人的版权受到侵害
: 这中间的责任谁属呢????????
这段我看不太懂...抱歉
但是如果事情的情况是
转录人只贴在一个地方
但是却有人可以由别的地方看到
那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事实上转录人并没有把它二度转录
因为那种情况比较类似,比如说你在某一个地方看到了一篇好文章而邀请朋友也来看
的情形比较类似
当然,一切是以作者的要求为主
: 是不是需要请转录人明白的先表示出授权人的授权文件还有授权范围??
这个就要看作者怎麽想了
有些作者不会介意这种事情
只要有适当的告知基本上是不会太介意
因为文章发表了就是希望给大家看的
但是也有作者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只希望自己的文章在某些站才看得到
(例如应朋友的要求邀稿,或是要出版刊物之类的)
所以啦,转录人在转录的时候应该要说明原作者的身份,必要时可以附上联络方法
不过,大部份的情形是如果有人想要二度转录时,第一位转录人也有替对方联络原作者
的义务哦~^^
: 以上会关乎众人未来创作文字的重要议题
: 请大家讨论讨论
以上我混同人志的经验
因为有人在讨论所以就提出来供大家参加
请大家也要尊重同人作家的版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