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shspicy (O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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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新闻] 玩赛车受伤 大学男不举
时间Thu Jun 14 11:59:07 2007
※ 引述《TTaxl (结束了)》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ex 看板]
: 作者: hvariables (卡尔) 看板: sex
: 标题: [新闻] 玩赛车受伤 大学男不举
: 时间: Thu Jun 14 08:11:46 2007
: http://0rz.tw/832KW
: 苹果日报
: 2007年06月14日 星期四
: 玩赛车受伤 大学男不举
: 【杨永盛、吴杰沐╱苗栗报导】私立明新科技大学机械系学会去年底在竹南举办小型赛
: 车竞赛,一名二年级男学生撞及跑道上故障车,下体猛烈撞上方向盘支柱,历经两次手
: 术仍留下不举、漏尿後遗症,愤而对赛车场业者、主办的系学会会长提出告诉。警方昨
: 依重伤害罪嫌将两人函送侦办。
: 被告的系学会会长李逸得(二十二岁)无奈说:「对被告一事感到无奈,只能循司法途
: 径解决争端。」
: 告系学会会长
: 吴锦龙反驳说,当时主动叫救护车送医,该有安全设施都有,投保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试
: 图接触,未获正面回应,邱开的小赛车当天性能良好。李逸得说,邱姓学弟有签参赛切
: 结书,愿自负风险,事故属学弟个人疏失。
在法言法,小弟读了几年法律,提出一点看法
如果依重伤害罪移送李、吴,成罪的可能性不大
先就吴的部份说起,因为赛车的相关规定我不熟
如果有人知道可以一起讨论,这里有一点是极为
重要的!「小型赛车有没有相关规定,一定要有
安全带?」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则吴至少至少都
要负「业务过失伤害罪」﹙20年上第789号判例﹚
如果没有相关的规定,那在刑法的部份一定没事
李的部分,主办人负有告知危险的义务,但是吴
有说道:「邱姓学生有签参赛切结书,愿自负风
险。」如果李有委托吴在参赛之前办理「注意事
项讲习」,那李在刑法方面也完全没有责任。
比较麻烦的是道德上的责任,这个问题小弟就无
法给予相关意见了,反正至少要给个「慰问金」
之类的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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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就我对RKS的认识,没什麽大弯是看不到
前车的吧?就算是过坡道之後的U turn,在坡道
上的视野还是很好的啊= ="
在有注意自己车速的情形下,除非跟车贴屁屁,然
後前车突然SPIN,才会这样「直直撞上」,要不然
以营业车的性能,煞车踩到底,也滑不了10m
最有可能的情形是邱要超车,跟很紧,前车封门又
没封好,让邱觉得有机可乘!通常事故都是在这种
情形下才会发生,至於撞到路边的路障车....很扯
的说法= ="
补充:刚才回去看了1227篇,该系学会长的说法
如果签了切结书,而且有尽到告知的义务,那在
刑法上,该系学会长是完全站得住脚滴!!
依照系学会长的描述,是前车SPIN在路边,然後
邱就撞上路边的车?........还是觉得很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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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53.120
※ 编辑: rushspicy 来自: 210.69.153.120 (06/14 12:06)
1F:推 rexwong:话说这篇的RKS...是指竹南还是造桥的? 06/14 12:29
2F:→ rexwong:文中时间点...去年底..应该是竹南吧@_@ 当时就有坡道+U湾? 06/14 12:30
3F:推 MugenPower:小型赛车的场地 一般都没有死角会发生过湾後撞上情况 06/14 15:20
4F:推 jefflaii:垦丁的场地,常常会发生卷到头发头皮掀一大块 06/14 16:36
5F:→ jefflaii:或者开到翻车,脚擦伤深可见骨,一样都没事,照常营业 06/14 16:36
6F:→ jefflaii:所以场地老板要有事情的机会真的不大,除非法官偏见 06/14 16:37
7F:→ s81250:我也觉得过失伤害的机会比较大~重度伤害罪 不大可能 07/04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