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an (安庆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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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从数学的公理系统出发探讨..............
时间Fri Aug 12 23:40:31 2005
其实你的说法是很对的。他的那个规则不符合人们的习惯,所以呢。
他那个要是推广起来难度太大了。而且那种情况肯定不止一两种,也许还有很多种。
判例是肯定不行的,围棋本来就是双方斗杀的结果,规则规定补棋,这是何道理?
规则只能规定什么地方可以下,而不可以规定你一定要在那个地方下一手。
规则只能规定没有气的子是死棋,但不可以规定 某种棋形 是死棋。
※ 引述《cabon (低语森林悄悄宁静)》之铭言:
: ※ 引述《Nanan (安庆程二)》之铭言:
: : 其实既然有存在的可能性,就真的可能存在。
: : 赵治勋碰到两次多劫循环。
: : 吴清源碰到一次单劫别人不补,碰到一次有劫自己要补(这次是半目胜负)。
: : 所以说呢,如果真的有一个极完善的规则,还是大家所希望的。
: 所以才需要有案例的补充..
: 像是吴清源大国手那盘棋之後..
: 日本棋院就确立了这项判例..
: 并不是规则一开始就这样订的..
: 这样也不过只是另外一种规则..
: 跟现行的规则有的有抵触 有的则搞复杂了..
: 其实规则并没有那麽难..
: 如果对方送死扑进来 我可以下成打二还一的形状却不准我下..
: 这样的规则其实是无意义的...
: 至於自杀的棋型可不可行..我在想为何不能自杀?
: 一人一手 我下了 我死了..只差对手不用花一手把我棋子提掉
: 而是他可以选择下别的地方..
: 其实跟一块两气的棋..我自紧一气..对手花一手把我提掉..是没有差别的
: 我不太懂差在哪里..下了十五年的棋了....
: 真是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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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不寿,强极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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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rd:不同意最後一句 打劫的规则也是跟气尽提取不同的阿 203.203.82.97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