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anna (....)
看板GMAT
标题Re: [计量] 6月JJ
时间Mon Jun 15 10:40:40 2009
※ 引述《giyoshi (我想打硬地)》之铭言:
: ※ 引述《humid (深蓝)》之铭言:
: : DEAR ALL
: : 求问DS一题
: : 一个数是2-29所有质数成绩加1,问
: : 1)这个数可以被2-29中的一个质数整除
: : 2)这个数可以被大於29的一个质数整除
: : 3)这个数可以被30整除
: : 查过CD上的解答
: : 提到一个阿基米得原理~~
: : 这...真的跟他很不熟
: : 请各位大牛们指点了...Orz
: 这题我想蛮久的...应该说想超久= =~ 我想了30分钟.
: 可是我也是下礼拜三考啊!!!~ 不想久一点也不行...
: (* ̄▽ ̄)/‧★*"`'*-.,_,.-*'`"*-.,_☆,.-*`
: 1. 是确定不对的
: 如果 所有质数乘出来(2*3*5*7...*29) + 2
: 还可以提出公因式2*(3*5*7*...*29 + 1)
: 原题的+1 是完全不行
原PO的作法没有错,算是帮忙补完
(2*3*5*7...*29)+1无法被2~29之间的质数整除(因式分解)
如果可以就话就代表能被分解为(x)(y),x为2~29之间的质数y为其他合数,
很显然的(2*3*5*7...*29)+1无法再提出2~29之间的质数,
如果他能被因式分解那必是大於29的质数,
举例:2*7+1=15 ->若要再被因式分解必是2.7以外的质数原因同上
3*5=15
: 2. 确定是可以的
: 假设这个数为P
: 如果P是质数...那P可以被自己整除...肯定是大於29的质数.
: 如果P是合数...那P既然不能被2~29的一个质数整除, 毕竟是大於29的质数整除了.
: 一枚硬币~要嘛是公~要嘛是字~绝对不会有中间的!!! (误很大
如原PO所说
如果为质数,一定可被自己整除,且必大於29
如果为合数,可被分解为(x)(y),则x.y也会大於29依照上面的论述
: 3.是确定不对的
: 30 = 2*3*5
: 这个数就已经不能被2,3,5,7,11,13,17,19,23,29这些质数整除了.
: 为啥可以被30整除!!!~
: 应该~~没错吧...叹...
(2*3*5*7...*29)+1必为奇数,而30的倍数必为偶数,所以无法整除
^^^^^^^^^^^^^^^
因为有2所以为偶数
如果有问题的话麻烦指正,
另外小弟有一个问题,通常DS的问题不都是2个条件吗?怎麽这题有3个呢?
小弟才刚开始准备AT所以题目接触的不多/_\,如果是个蠢问题请海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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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est:这种题目应该还是选择题,问你哪些条件正确 06/15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