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rota (为了某团变成鬼)
看板GLAY
标题Re: [新闻] 印税未払いで「GLAY」侧胜诉
时间Fri Oct 23 01:59:36 2009
人气乐团「GLAY」的成员因未收到版税等的原因而向前经纪公司「Unlimited
Group」(东京都涩谷区)提出告诉,要求该公司偿还以不当手段获取的6亿8千多万以
及147首曲子的着作权;东京地方法院於本月22日作出判决,阿部正幸法官承认歌曲
的着作权为GLAY所有,命令被告偿还约6亿7千万的版税。
GLAY於平成17年(西元2004年)5月自被告公司独立,但被告宣称所
有歌曲的着作权属於「Unlimited Group」。同年11月的版税及演唱会的演出费用也未
支付,同时解除原告GLAY的着作权散布同意契约。被告表示:「本公司已经准备支
付版税,却遭GLAY单方面解除着作权散布同意契约,主张GLAY此举是为解除权
的滥用。」
阿部法官判决:「被告有能力支付版税却未如期支付,是为怠慢支付;但原告方
面的行为不足以称为滥用解除权。」承认歌曲的着作权在於GLAY,并同时认可原告
GLAY所主张的未支付版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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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我所知稍微解释一下,更深入的法律问题可能要请比较了解的朋友来补充了。
注:十五年前GLAY跟Unlimited Group所签的约为着作权买断的契约,但实际上着作
权买断契约有效时间为十年,双方在期满之际都未做更新合约的动作;Unlimited
Group在GLAY决定要独立自创公司时宣称GLAY以往147首的歌曲着作权为
Unlimited Group所有,禁止GLAY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场合公开演唱这147首
曲子(即为单曲G4前的所有歌曲)若要演唱,即需得到Unlimited Group的着作权
散布权同意。
但实际上着作权法保障着作人的人格权;着作权是在着作完成时立即发生的权利,也
就是说,着作人不须要经由任何程序,也不必登记,着作人即享有着作权。所以基本
上GLAY是拥有自己歌曲的着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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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1.13.96
1F:推 hisahi88:耶!!胜诉! 老东家都爱搞这套 @@ 10/23 02:09
2F:推 yxl:Unlimited Group不是15年前喔...是1998~2005年 10/23 04:50
3F:→ yxl:那之前他们是在YOSHIKI旗下的Platinum Records 10/23 04:52
4F:推 gottapeace:最早是在yo大的Platinum Records~这官司也打满久了... 10/23 08:39
5F:→ jirota:欸...昨晚整个很累...竟然打错东西了...= = 10/23 11:36
不过GLAY的专辑只有两张是由YOSHIKI的公司发行喔~
灰鑚是Extasy Records;SPEED POP是Platinum Records
1996年就换到Polydor Records
然後我打错的地方是...不是唱片公司 是经纪公司... = =
现在GLAY的经纪约是在他们TAKURO的LOVER SOUL手上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9.168 (10/23 11:53)
6F:推 hisa:推!!! 翻译辛苦了!!!!!! 10/23 11:41
7F:推 dirkyo:"解除権の滥用にはあたらない"应该是不足以称为解除权滥用? 10/23 11:42
8F:→ dirkyo:"原告虽然准备支付版税"这边开始好像翻错了? 10/23 11:45
9F:→ dirkyo:是说被告虽然准备支付版税,却遭GLAY单方面解除着作权让渡 10/23 11:47
10F:→ dirkyo:契约,所以对GLAY主张其解除权的滥用 10/23 11:47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9.168 (10/23 11:54)
11F:→ jirota:SORRY...这篇重看之後好像错很多...= =... 10/23 11:55
12F:→ jirota:下次会意识清醒的时候再来翻译 谢谢版友指正 10/23 11:55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9.168 (10/23 11:58)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9.168 (10/23 11:59)
这部分又要从头讲起了
在pure soul movie里面TERU在录音室里唱着生日歌那一幕
当天生日的那位INOKUCHI(不确定正确的写法 所以先pass;以下简称I)便是一手拉拔
GLAY长大的重要人物
在2004年5月的时候 GLAY跟经纪公司的十年约到期了
I便说服GLAY跟他自组经纪公司;GLAY原本就想要有更自由的创作空间,在I的说动下就
心动了。
此举便惹怒原经纪公司的社长
社长认为GLAY能够成为这麽强大的乐团 公司花了几百亿的钱
公司是最功不可没的脚色(的确没错...= =)
GLAY独立一举简直等於是背叛了扶养了他们长大的父母
原本是由Unlimited告上GLAY 称GLAY契约中还有157场的演唱会未履行(157场...)
2006年 I突然消失(印象中是卷款潜逃...)
连带影响GLAY当年7月的G4差点都无法发行
本来要跟GLAY在同年八月要参加滨名湖的音乐节 与南方之星同台演出
也因为官司而作罢
之後的官司就是GLAY四个人独力跟前经纪公司的战斗了...
这次官司的重点是
1着作权归属的确认
2要求UNLIMITED归还自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JASRAC获得的着作权使用费
JASRAC就跟台湾的MUST一样
任何人或机关要使用音乐 都得向协会提出申请着作权散布同意
申请便需要费用 这笔费用一部分由协会收下 另外一部分就交给着作权拥有者
UNLIMITED收了着作权使用费 但没有将这笔钱交给着作权拥有者的GLAY四人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9.168 (10/23 12:47)
13F:推 hisahi88:辛苦你了 ^^" 10/23 15:59
14F:推 hiro726:辛苦了!:] 10/23 16:46
15F:推 KateKLM:谢谢原PO:) 辛苦你了 10/23 18:46
16F:推 tina5288:辛苦了,非常不好翻译的文章@@ 10/23 18:48
17F:推 migi33:谢谢翻译!! 10/23 20:46
18F:推 gottapeace:谢谢翻译~~辛苦了...总算有结果了~~ 10/23 20:58
19F:推 joanz:谢谢翻译!! 10/24 01:04
20F:推 yxl:没弄错的话一直到REVIEW的LABEL都还是白金唱片.... 10/24 01:06
21F:推 yxl:总之有在日本那边看到一些讨论 不过现在在外面电脑很难用 10/24 01:12
22F:→ yxl:大概要过几天才能好好研究这些公司之间的关系~"~;; 10/24 01:14
23F:→ jirota:我上面没讲清楚...1994~1995年是由POLYDOR做行销 10/24 02:11
24F:→ jirota:pure soul时又回到白金唱片 1998~2002年由Ponycanyon负责 10/24 02:14
25F:→ jirota:这几间公司或许都有些关系吧~(头好晕) 10/24 02:15
26F:→ jirota:或许都是一间大公司底下的子公司跑来跑去 10/24 02:16
27F:→ jirota:或是唱片公司买卖合并造成的 10/24 02:19
※ 编辑: jirota 来自: 122.121.10.238 (10/24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