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kuo (阿佛列德)
看板GIEE_98
标题[情报] 九十八学年度校园马拉松赛暨校际邀请赛
时间Mon Oct 5 21:14:01 2009
网页在这~~
http://www.pe.ntu.edu.tw/Activity_rule.aspx?gmid=100
一、宗旨:为提倡运动风气,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并强化校际间体育活动交流,联系校际间师生情谊,特举办本活动。
二、承办单位:国立台湾大学共同教育委员会体育室。
三、协办单位:教务处、学生事务处、总务处、文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医学院、工学院、生物资源暨农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电资学院、法律学院、生命科学院、进修推广部、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图书馆、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学务处军训组、研究发展处、国际事务处、财务管理处、环境保护中心
四、参加单位:全校教职员工生、眷属、校友及退休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五、邀请单位:邀请北区大专校院参加学生组各项比赛。
六、竞赛日期:中华民国98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开幕)至上午11时 (闭幕)。
七、集合及出发地点:校总区田径场(上午8时至8时30分报到)。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时止。
(二)报名地点:体育室活动组。
(三)报名手续:学生由系(所)主任指导系(所)学会代表负责办理报名暨连系马拉松赛有关事宜;教职员工则由各单位派专人负责办理报名,并上网登录资料完成报名手续。报名网址
http://www.pe.ntu.edu.tw/Order_List.aspx
九、校际邀请赛报名办法:
(一)填妥报名表後於98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寄至地址:台北市106大安区罗斯福路4段1号(国立台湾大学体育室活动组)
电话:(02)33665959 分机27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报名人数:领队1名,教练1名,管理1名,男、女学生各6人,合计15名。
(三)请贵校体育室(组)主任在报名表上签名并加盖体育室(组)戳章。
十、领队会议:98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3时於校总区综合体育馆举行。(另上网公告通知)
十一、竞赛组别:
(一)挑战组:
(1)男学生组
(2)女学生组
(3)教职员工校友组:(年龄高者可降级挑战较低年龄组报名,但报名时请审慎评估,报名以後不得更改年龄组别)
男(女)长青组:60岁以上者(民国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女)甲 组:50岁以上者(民国4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女)乙组:40至50岁者(民国48年1月1日以後至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女)丙组:40岁以下者(民国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校际组
(二)健康组:不分组别。
(三)适应组:不分组别。
十二、参加资格:
(一)挑战组:凡国立台湾大学之学生、教职员工及校友(除患心脏病、糖尿病、气喘及不适剧烈运动者外)均可报名参加,并邀请大专校院参加校际邀请赛。
(二)健康组:凡国立台湾大学之学生、教职员工、眷属及校友(除患心脏病、糖尿病、气喘及不适剧烈运动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适应组:凡国立台湾大学之学生及教职员工身心障碍者(能独立操作使用辅助器材活动或在陪同人员协助下能完成者)填缴参赛切结书後,始可报名参加。
(四)校际组:邀请全国大专校院已注册入学之在校学生报名参加。
十三、院、系(所)锦标、团体组及校际组成绩计分办法:
(一)院、系(所)锦标取个人男学生组及个人女学生组成绩,个人教职员工校友组、团体组与适应组不列入院、系(所)锦标成绩计算。
(二)院锦标以各院分数多寡评定之,个人男学生组取前一百名,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为99分,余类推之,至第一百名为1分;个人女学生组取前五十名,第一名为100分,第二名99分,余类推之,至第五十名为51分,各院积分相同时取人数多寡判定之,如人数再相同时以名次的先後决定之。
(三)系(所)锦标以各系(所)进入个人男学生组一百名内,个人女学生组五十名内,分数之总和评定之(计分同院锦标)。
(四)校际组:
1.校际总锦标:取三名颁发奖盃,以各校男、女学生分别取成绩最优前5名,共10名成绩加总,以最优成绩先後决定之,各校成绩相同时,以个人成绩最优者先後评定之。
十四、奖励办法:
(一)挑战组:
1.学生组部份:
男、女学生各组录取前二十名颁给优胜奖品,男学生组前一百名、女学生组前五十名,另颁奖品乙份,男学生前三百名、女学生前一百五十名发给成绩证明书,其余跑完全程者发给完成证明书。
2.教职员工校友组部分:
男、女教职员工校友各组录取前八名颁给优胜奖品,跑完全程者,另颁奖品乙份。
(二)健康组:不计名次,三十分钟内跑完全程者发给完成证明书。
(三)院、系(所)锦标部分(教职员工校友眷属成绩不列入院、系(所)锦标计算):
(1)院总锦标录取三名。
(2)系(所)总锦标录取六名。
(四)校际组:
(1)校际总锦标取三名。
(五)适应组:不计名次,完成全程者发给完成证明。
(六)设摸彩奖项:
1.凡参加个人组跑完全程者或团体组跑完全程者可获得得摸彩券一张,参加抽奖。
2.凡参加适应组并完成全程者得摸彩券一张,参加抽奖。
十五、竞赛距离及路程:
(一)挑战组:全程约五公里路线如下:
起点:田径场司令台前(右转)-->台大网球大道(右转)-->语言所(左转)-->农业陈列馆-->哲学系馆(左转)-->椰林大道-->日文系-->文学院-->土木系-->学生活动中心(右转)-->总图前广场(左转1公里)-->椰林大道-->森林系-->
园艺系-->行政大楼-->农化馆(左转)-->住服组(左转)-->小小福-->舟山门(右转2公里)-->鹿鸣堂-->地质系(右转)-->地质系(後馆)(左转)-->管理学院贰馆-->管理学院壹馆-->生命科学馆-->舟山路侧门-->工程海洋系-->环工所-->生机系(左转3公里)-->中非大楼(右转)-->农机二馆-->国发所(左转4公里)-->社会系馆(左转)-->应力馆-->心理系-->女八舍(左转)-->小椰林大道--> 原分所(右转)-->小福利社-->普通大楼(右转)-->旧体育馆前大道-->(左转)-->田径场跑道-->终点。
(二)健康组:全程约二‧七公里路线如下:
起点:田径场司令台前(右转)-->旧体育馆前大道-->台大网球大道(右转)-->语言所(左转)-->农业陈列馆-->哲学系馆(左转)-->椰林大道-->日文系-->文学院-->土木系(左转)-->小椰林大道-->综合大楼(右转)-->第一学生活动中心(1公里)-->工学院(左转)-->应力馆(左转)-->心理系-->女八舍(左转)-->小椰林大道-->原分所(右转)-->小福利社-->普通大楼(右转2公里)-->旧体育馆前大道(左转)-->田径场跑道-->终点。
(三)适应组:全程约一公里路线如下:
起点:台大网球中心-->语言所(左转)-->农业陈列馆-->哲学系馆(左转)-->椰林大道-->文学院-->土木系(左转)-->小椰林大道(左转)-->原分所--> 小福利社-->普通大楼-->台大网球大道(终点)。
十六、大会时间表:
8:00 — 8:30 选手报到
8:30 — 9:00 开幕
9:10 — 10:00 挑战组
10:10 — 10:40 健康组、适应组
11:00 — 11:30 闭幕
11:30 摸彩
十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选手必须於赛前自行至医院作健康检查以了解本身健康情况。(患心脏病、糖尿病、气喘及不适剧烈运动者,请勿报名)
(二)参加者应先自行长途慢跑练习,对本身适合参与比赛之健康情形负全责。
(三)比赛选手一律穿着胶底运动鞋及运动服。
(四)号码布用针线或别针缝於胸前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五)号码布上另贴有名次卡,请务必於参赛前以正楷清楚填写名次卡栏位,否则不准参加比赛。至终点後,请将名次卡撕下贴於「名次卡黏贴处」,否则不予计算成绩。
(六)挑战组全程时间以50分钟为计时范围;健康组以30分钟为计时范围。
(七)比赛期间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或抄近路否则以弃权论。
(八)至终点後,各入口均会发一张名次号码牌。
(九)遇雨,比赛照常举行。
十八、申诉:
(一)竞赛争议:在规则上有明文规定者或有同等意义之注明者,得以裁判员之裁决为准,不得提出申诉。
(二)申诉程序:应由单位领队签字以书面向大会审判委员会正式提出,并以审判委员会之判决为终决,提出申请书之同时须先缴交保证金新台币伍佰元整,若被审判委员会确认无理由时,得没收保证金充作大会奖品费。
(三)有关竞赛上所发生之问题,应用口头申诉外,并得依照本规程之规定,在卅分钟内补具正式手续,各项竞赛进行之中,参加竞赛各单位职员或运动员不得当场直接质询裁判。
(四)若在大会期间,对选手资格问题有疑问时,参加选手应准备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十九、本规程经本会筹备委员会通过後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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