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ating (放手)
看板GFonGuard
标题Re: 丧假
时间Wed Apr 13 03:32:09 2005
※ 引述《artspace (哈咻!)》之铭言:
: ※ 引述《kikidoll (kiki*妞)》之铭言:
: : 我家宝贝打电话给我
: : 说他可能可以请丧假(因为他舅妈过世)
: : 若请的了的话 最多可以请到5天耶!
: : 不过舅妈不知道算不算三等亲之内的
: : 所以也不知道是否能请丧假
: : 我现在心里抱着好大的期望
: : 好怕到时候会有很大的失望,唉
: : 好希望他可以请到丧假喔!
: : 这样就有多一点的时间可以在一起
: : 祷告中
: 很遗憾的告诉您,舅妈不算在丧假的准假范围之内,
: 不过如果用月假请的话,应该是会准才对
: 奇怪...这应该是悲哀的事才对吧!
虽然我算来算去,舅妈都应该属於 旁系三亲等姻亲 (不敢打包票倒是=.=)
但是,在丧假的规定当中,
我不仅没看到亲等的相关规定, 也没看到舅妈可以请丧假的耶....
http://www.tcdms.taipei.gov.tw/sghtml/sg_c_3.htm
台北市兵役处的常备兵服役指南中, 休假中的丧假是写着这样的规定的:
丧假: 父母、配偶死亡者,给丧假十五日。 冚
继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给丧假十日。
外曾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继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
给丧假五日。
除继父母、配偶之继父母,以常备兵、补充兵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继父母扶养
或於该继父母死亡前仍与共居者为限外,其余丧假
应以原因发生时所存在之天然血亲或拟制血亲为限。
丧假得分次申请,但应於亲属死亡之日起百日内请毕。
虽然很纳闷原PO的三亲等跟休假与否有什麽关联, 但还是祝你可以见到他罗~
尽管我也觉得丧假该是件悲哀的事情......^^"
--
过去,是现在的一部分. 现在,是未来的接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44.253
1F:推 LWC0227:舅妈真的不是三等亲..... 61.62.155.61 04/14
2F:推 kosume:舅妈一定不行,其实有时连舅舅都要看长官的意思 140.112.144.60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