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ana619 (萍子)
看板GFonGuard
标题Re: [问题] 有没有人知道呀~~~~~~(我快起笑了!!)
时间Thu Dec 30 13:47:57 2004
我看了相关网页,觉得有三种方法:
1.如同推文NK所说,问公所有没有什麽证明文件可做届退证明办理。
2.请你男友离营前(就是最近),向长官申请相关的结婚报告表,或是请长官核发
可证明已服役结束的证明文件。
3.延後婚期:度蜜月的事,只要请婚假就ok,一般劳基法规定,婚假
应有14天。
另外台湾婚姻采登记制,因此请出示以下资料办理登记:
结婚或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之出生年月日、父母姓名、证人姓名及
结婚或离婚日期。
且以民法第982条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经依户籍法为结婚之登记者,推定其已结婚。
只要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证人,并依户籍法登记,即为结婚。
(也就是说,只要结婚仪式是公开的,即便不是法院公证,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
为结婚,最着名的例子,请参照本土天王吴X宪的例子)
只是我查了户政机关的网站,查了民法、户籍法甚至连军人婚姻法都查了
就是看不到任何一条要退伍令才能公证的法条,真的令人满好奇的。^^"
以上资料来源:民法、户籍法及法院公证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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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192.240.243
※ 编辑: diana619 来自: 192.192.240.243 (12/30 13:50)
※ 编辑: diana619 来自: 192.192.240.243 (12/30 14:03)
1F:推 dolphinlover:感谢您的回答....TT 这个板真是太棒啦!! 59.104.15.48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