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yun (yo)
看板GBasketballT
标题[建议] 有关研所合报规则
时间Tue Feb 1 00:08:44 2011
校女篮您好:
我是代表公卫女篮的大二现任队长,
我们对於同名研究所才能与大学部合报的规定的意见相信你们已经知道了,
不好意思不断叨扰你们,无意冒犯,但在此我们想提出一些规则更动的建议,
想请你们参考看看其他校队举办台大盃的规定。
先举
校男篮今年台大盃的报名规则如下:
(前面省略)
三.参加资格:凡台湾大学在校生均可以系所为单位报名参加。
研究所可自行组成一队亦可并入大学部参加比赛。
四.球员资格:需为台大目前在学学生。转系跟研究生可以选择打以前的系,
或是打现在的系所,但只能择一出赛。
大学部不能打研所的比赛,也就是学生证上是研所才能打研所。
各系所如需并队,必须能在校际系级盃(例如:大X盃)可以合报,
方能在台大盃并队报名。
(以下省略)
也就是在研所报名部份,可以如校男篮规定一样可以独立报名,
但若要与大学部合报,就要在其他盃赛等可以合报方可接受。
又若是这样还是对研究所的定义不清楚,
那也可以参考
校男排今年办台大盃的方式(可见NTUManVolley板1024篇),
校男排今年是自行规范各院与大学部发展沿革上相近的同性质研究所後,
再让研所和大学部合报。
所以校女篮也可以自己来规范与大学部较相同性质的研究所,
规范出来後可以再
限制每个系只能和一定个数的同性质研究所合报,
这样就不会有界定模糊或是合报单位太多的问题。
以上是敝系的建议,希望校女篮可以考虑看看。
因为虽然没有同名研究所的系很少,可是有同名研究所的系队,
这些研究所的学生也不一定都有在参与系队练球或是想打盃赛,
所以我想这项规则的确是值得讨论看看的。
感谢详阅,希望大家都能提出意见讨论并给予指教,
也敬祝大家新年快乐!
公卫女篮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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