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chang66 (ymchang)
看板G-Basketball
标题96年台湾女子体育运动协会TAWS盃全国女篮锦标赛
时间Fri May 4 17:25:09 2007
一、 目 的:为推广女子篮球,提倡女子运动,提升女子篮球运动技术
二、 指导单位: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中华民国篮球协会
三、 主辨单位:台湾女子体育运动协会、台北市体育处
四、 竞赛分组:
(一)、美技组:WSBL球队,或队中拥有3名WSBL球员之球队
(二)、挑战组:退役甲组球员、UBA甲组及HBL甲组球队及自愿报名者
注:指2年(含)之内由社会甲组球队退役者。
(三)、社会组:自愿报名者
五、 比赛日期:民国95年7月7~8日(预赛)、7月14~15日(决赛暂定)
六、 比赛地点:(预赛)国立师范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台北市信义路三段143号)
(决赛)台北市南港市民运动中心(115台北市南港区玉成街69号)
七、 球员资格:
(一)、每人限报一队(不得跨组)。
(二)、美技组以第二届WSBL报名名单为准。凡近二年内转队之球员,不得以新
球队正式球员身份报名。(仅限美技组)
(三)、UBA/HBL甲组以96学年度UBA大专甲级联赛与HBL高中甲级联赛报名
名单为准。
八、 竞赛制度:
(一)、报名五队(含)以下采单循环赛制。
(二)、报名十队(含)以下采分组循环赛制。
(三)、报名十队(不含)以上采预赛分组,决赛单淘汰。
九、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95年6月25日(星期一)止。
十、 报名费:每队缴交新台币2500元整。(於5月15日前报名可享八折优待)
十一、 报名方式:
(一)、请确实填妥报名表所需资料,各队球员名单最多十二人。
(二)、报名表请於报名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凭),以邮寄方式或EMAIL寄至:
台北市朱仑街二十号八楼804室 台湾女子体育运动协会 收
Email:
[email protected] http://www.taws.org.tw
(三)、报名单须经领队、教练签名盖章。
(四)、报名费缴交:请迳自汇入本会帐户 或 亲自缴交。
(五)、未完成以上1至4项报名手续者,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
十二、 领队及抽签会议:
(一)、时间:95年7月1日(星期日)下午三点整
(二)、地点:行政院体委会体育联合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北市朱仑街20号)
十三、 比赛规则:依据2006年最新国际篮球规则。
十四、 奖励:各组取前三名,由本会颁赠奖盃、奖牌,队数少於五队则取前二名。
十五、 惩戒:球队一经报名不得弃权,违者除终止未完赛程外,并停止队参加本会
所举辨比赛一年。
十六、 申诉:各队如有申诉事件,队长应在记录簿上签字,并且在该场比赛结束後
一小时内,以书面由领队或教练签章,连同保证金新台币五千元整送达本会审判委员会审查,申诉被受理时保证金退还,否则没收充作基金,审查结果以审判委员会之裁决为终决,不论胜诉或败诉,不得再行申诉。
十七、 附则:
(一)、比赛球员应随时准备身分证以备赛前查验,冒名顶替出场比赛者该队
以弃权论,并终止该队未完之赛程。
(二)、若於开赛後才提出查验,临场技术委员将不予接受查验申请。
(三)、凡参加球队之费用均由球队自行负担。
(四)、参赛球队应於表订开赛时间前20分钟到场,并向记录台辨妥出赛手续。
(五)、凡参赛球员需穿着统一球衣,球员号码需清楚明确,不符合规定者将不
得上场比赛。
(六)、临场技术委员有权决定比赛中之所有裁判、赛务等技术纠纷问题。
(七)、本比赛采用斯伯丁 “SPALDING” 六号皮制篮球。
十八、 本规程经呈报行政院体育委员会全民体育处核准通过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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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upidjiang:可以借转吗?! 05/06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