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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灌水] 一篇与版旨无关文章...
时间Fri May 25 05:20:00 2007
※ 引述《autoexecbat (\囧/ (救命啊!))》之铭言:
: 棒球是需要场地的运动,
当我们试图去推动棒球运动时,我们可能忽略棒球运动其实是要
和其他活动竞争一般民众的休闲时间与消费能力的。
另外棒球场的建立也是需要成本。棒球场常见於河川地和学校、
公园预定地就是因为土地成本取得便宜。
如果说把棒球场改建为商业大楼更可以为地方带来发展,那为何
我们要阻止这样的改变?只因为我们喜欢棒球?类似的例子可以
参考天母棒球场落成後附近居民的反应。这里提到天母不是特地
提出来分化,而是想说明,棒球场的整建可能牵涉到地方发展,
因此以当地发展为思考出发点或许是比较好的方式。以天母棒球
为例或许是一个比较夸张的例子,但即使是一般简易型棒球场一
样有土地使用利益的问题,以天母球场为例,只是因为这个例子
大家都耳熟能详。
兄弟球团比较有能力去作的是利用其品牌效力去推广棒球运动的
发展,但是实际花钱的部份,比如整建简易棒球场与举办比赛,
就必须转嫁到地方政府或是地方热心人士、团体,不然依照兄弟
球团财力规模,想从头到尾一手包办,在还没看到成果之前,就
会宣布球团转手了。
球团应该把自己当作触媒,去触发、累积社会大众对於棒球运动
的喜爱程度,如果程度够大,民众自然就会主动要求地方政府设
法增建棒球运动设施。这个过程老实说很慢,但至少适合资本不
足的兄弟球团。
至於球场设计风格我就不提了,就我知道台湾就两个本土建筑师
事务所有设计棒球的经验,唯有两家投入设计,也是因为台湾棒
球场市场就这麽大,养不活那麽多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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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200.60
※ 编辑: akala 来自: 140.127.200.60 (05/25 05:27)
1F:推 growingup:两家设计师,其中一家涉及故宫博物院弊案 05/25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