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u0001 (omega-3)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闲聊] 1分钟看懂蔡正元行为为何犯罪!
时间Sat Apr 26 22:14:50 2014
http://ppt.cc/3j4w
蔡正元触犯
刑法第271条第2项: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78条:使人受重伤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4条第2项:「行为人对於构成犯罪之事实,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
并不违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论。」
刑法第29条 教唆他人使之实行犯罪行为者,为教唆犯。
教唆犯之处罚,依其所教唆之罪处罚之。
刑法第23条对於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
但防卫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蔡委员所引用的新闻出自台湾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1年度诉字第22号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甲开车离开「约100 公尺」、「过程也才两三秒」、
「车速也不到20公里(被告当时之时速约为12至18公里之间)所以可主张正当防卫。
蔡委员的车是加速的、时间长达两分钟以上、速度非常快、还违规左转,
根本就是危险驾驶的行为,绝对有机会碾死人,事实完全不同!根本不可类比!
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项:「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
应即开始侦查。」
请一同呼吁台北地检署着手侦查蔡正元犯罪行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2.214.54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8521692.A.FA3.html
1F:推 retriever33:还有逆向行驶,那段是我觉得最恐怖的 04/26 22:16
2F:→ retriever33:前面顶着两个人逆向行驶,我觉得他疯了 04/26 22:17
3F:推 nltposmv:逆向真的可怕~ 我想正义姐应该不介意跟37元一起被告这条. 04/26 22:19
4F:→ hkcdc:後来那辆白车更恐怖,冲前面去急刹,不怕害死人吗? 04/26 22:19
5F:→ nltposmv:毕竟正义姐是迫切需制止罪案发生,应该会不起诉吧? 04/26 22:19
6F:推 timshan:刑法第271条 应改为 刑法第271条第二项 04/26 22:21
※ iskandar:转录至看板 LTK 04/26 22:22
※ 编辑: lyu0001 (123.192.214.54), 04/26/2014 22:23:49
7F:→ larrysu:白车怎样判断急煞 ?? 常常出现脑补的状况 04/26 22:25
8F:推 artyman:白车停下隔几秒才发生撞击 表示蔡车故意撞上或快到刹不住 04/26 22:40
9F:推 jpg10330:蔡正元表示:法律是真理 04/26 22:42
10F:→ timshan:第二次是故意撞上的 04/26 22:42
11F:推 CassSunstein:诚如所写 劳原PO花个5块钱寄信给北检检举(告发)一下~ 04/26 22:57
12F:推 pisce23:+ 公共危险罪............ 04/27 00:41
13F:→ pisce23:+ 肇事逃逸罪 04/27 00:41
14F:嘘 ccwa027:键盘法官?? 04/27 02:33
15F:嘘 hanbur:先说说挡人挡车的法律刑责先 04/27 04:53
16F:推 YouDontKnow:嘘的人。从小学校没有公民教育课吗? 04/27 11:20
17F:推 windgaia:嘘的党工五毛 04/27 11:23
18F:→ koxinga:肇逃是一定有的 04/27 11:34
19F:→ hkcdc:未必,你被流氓围的时候是可以选择开去派出所的 04/27 14:15
20F:推 e1q3z9c7:挡人挡车了不起罚三千 你杀人最起码要关三十年 04/27 16:12
21F:→ b19911221:推 04/27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