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dayRose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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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黄国昌:拆除政客的保护伞
时间Tue Apr 22 13:56:55 2014
※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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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拆除政客的保护伞
2014年02月03日00:01
「宪法133实践联盟」推动的罢免「马意立委」吴育昇行动,
在短短三十天的法定连署期间中,获得了新北市第一选区35,782位选举人的连署支持,
距离13%的连署门槛37,468人,
仅仅缺少1,686份连署。
加上第一阶段7,404位的提议罢免人,事实上已经有
14.98%的新北市第一选区公民,
愿意耗费时间填写繁琐书面、揭露私人个资,挺身支持这样一个
「将背弃民意的政客驱逐出场」的公民运动。
面对这样的结果,大概只有厚颜无耻的政客,才可能作出
「这是对吴育昇政绩的肯定」
的诠释;也只有极度反智的人,才会将最後仅以0.59%之差未能让罢免成案的结果,
说成了代表选民的智慧。试问,如果第二阶段的连署期间不是三十天,而是四十天、
甚至五十天,有任何具备基本智识的人,敢说罢免吴育昇的提案不会成功吗?
其实,只要稍微浏览一下《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规定,再花一点心神了解一下
整个罢免的流程,就可以清楚地了解,
宪法第17条所赋予人民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基本权利,除了「创制、复决」此种性质上属於
「对事直接民权」的公民投票权,已经公认被锁在鸟笼之外,扫除背弃民意政客之
「对人直接民权」的罢免权,更是遭受诸多不合理的桎梏。
最终,只有「授权」给代议士的「选举权」获得实践,
而人民用以矫正、淘汰「失控的代议士」的直接民权,
却受到民意代表所制订法规的种种束缚,几已实质空洞化。
也正是因为如此,政客才会在骗到选票当选之後,胆敢如此肆无忌惮,
嘴巴上为国为民,现实上牟求私利。公然欺骗人民,与黑金共舞,为财团护航,
甚至共谋为大哥除罪,没有什麽事情干不出来。
具体而言,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除了在第79条设置「罢免案之进行,不得宣传」
这种明显违宪的荒谬规定之外,要求在三十天内完成13%选举人的连署,同时不得补件,
更是「独步全球」、「举世无双」的严苛。就此三十天期间的计算,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条还精心排除了民法及行政程序法所建立的一般法律原则,
特别规定期间的末日即使是国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不予延长。也正是如此,
才会出现在中选会精准计算下,让这次「宪法133罢免吴育昇」的连署期间於
大年初二截止的结果。同时,
即使在连署成功之後,不仅还要面对与鸟笼公投法
同样不合理的「超过百分之五十」投票率的限制,选罢法甚至明文禁止与各类选举
同时举行。质言之,能够贯穿解释现行罢免法制的唯一逻辑,
就是要让罢免权的行使困难重重。由立法委员所作出的此种立法,
除了为「图利自己」不惜「剥夺民权」之外,实已找不到更适切的描述。
事实上,任何曾经站在街头徵求罢免提议书与连署书的人,
都会深刻地感受到行使这个宪法公民权所需要的时间精力与心理强度,
远较收到投票通知单後的选举投票,更为强烈许多。每一位参与的公民,
除了愿意耗费时间填写举世格式最为繁琐的提议连署书外,还要克服心理上的障碍,
揭露自己包括身份证字号、生日、职业及户籍地址等私密的个人资讯。
笔者即曾在淡水市场的出口,遇见一位老婆婆,腼腆地说她想要参与罢免吴育昇的连署,
但是她不识字、不会签名、也没带印章怎麽办?上次选举,里长告诉她投4号就对了,
但是她现在十分後悔,觉得吴育昇很烂。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公民和这位老婆婆一样,
但是我相信向一位陌生人承认自己不识字,需要很大的勇气,她实在可以转头就走。
在整理连署书的过程中,我也看到许多参与连署的民众,在填写地址时写了别字。
我也不知道这些连署书如果送出,是否会被中选会剔除,因为中选会在罢免吴育昇
第一阶段的提议过程中,不仅破纪录地剔除高达总份数中18%的提议书,
事後甚至拒绝退还所谓「不合格」的连署书,也未具体说明每份被剔除的理由。
每份被剔除的提议书,都代表着有一位公民的宪法权利遭受剥夺。
以「贯彻宪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参政权」为宗旨所设置的中央选举委员会,
如此不尊重公民由宪法所赋予的罢免权,就是这个机构现实运作的最大反讽。
中选会应该做的,不是为特定的政党或政客,操作有利的游戏规则,
而是应该以「促进人民参政权的行使」为己任。举例而言,
当政府为了徵收税捐,
都已透过自然人凭证开放网路报税,还有什麽理由不赶快建立「电子连署系统」,
让人民在网际网路的时代,可以更为便利地行使宪法公民权?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还坚持以既古老又烦琐的书面填写为唯一的公民投票及罢免的提案方式,
除了帮助政客阻碍人民行使直接民权之外,也实在令人想不到其他正当的解释。
2008年6月,一位刚刚当选的立法委员,在立法院封杀关於人民权益的法案时,
曾经悍然表示:
「反正年底没有选举,我们不怕!」这种傲慢的发言,
固然令人气结,但也忠实地反映了许多政客的心理状态。台湾的代议民主发展到今日,
会呈现如此病态的景像,成因固然众多。但是,不合理罢免法制所提供的保护伞,
让人民难以将背弃民意的政客「驱逐出场」,绝对在其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要改变台湾的民主政治,就必须落实「民意政治」与「责任政治」。
而要真正贯彻「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就必须由夺回属於我们的宪法公民权开始。
对於无耻的政客,道德诉求是没有用的;只有让他们畏惧人民,
才能改变他们的行为模式,也才能让他们真正学会对人民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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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undayRose (122.147.230.5), 04/22/2014 13:58:17
1F:推 DRIariel: 04/22 14:02
2F:推 haniah:薇阁声真他妈的垃圾 04/22 14:05
3F:推 sading7:选罢法、公投法等不改 台湾就无法落实真正的民主 04/22 14:07
4F:推 genka:推 04/22 14:09
5F:推 dtdon1699:不可罢免 不可公投法 举世无双 04/22 14:11
6F:推 teleoldmom: 04/22 14:14
7F:推 ching620:革命尚未成功 公民仍需努力 04/22 14:17
8F:推 ALENDA:推 04/22 14:24
9F:→ SundayRose:拒绝退还所谓「不合格」的连署书, 04/22 14:31
10F:→ SundayRose:也未具体说明每份被剔除的理由 04/22 14:32
11F:→ SundayRose:这个超不合理的!! 04/22 14:32
12F:推 darkUriel:加油!!!!!!! 04/22 14:33
13F:推 honeyombd: ㄊㄚ ㄉㄧㄝ ㄉㄜ˙ ㄈㄟˋ ㄨˋ !! 04/22 15:21
14F:推 LaISseZ:真的要改罢免 还有公投的部分!! 04/22 15:56
15F:推 ayuiop:革命尚未成功 公民仍需努力 04/22 16:02
16F:推 kis28519:革命尚未成功 公民仍需努力 04/2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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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p0q:酷 支持 电子连署系统 04/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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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perlone:革命尚未成功 公民仍需努力 国民党不倒 台湾不会好 04/22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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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推 Anail:以後连署书统统拍照或扫描存档,要对干才比较有底气 04/22 20:58
25F:→ Anail:照这样看实际上应该是连署成功了才是 04/22 20:59
26F:推 eric0924:推 04/22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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