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an (so s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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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媒] 第2类电信3业务法规 绿委:18年前早废止
时间Mon Apr 21 21:30:35 2014
http://newtalk.tw/news/2014/04/21/46526.html
服贸协议中,台湾将对中国开放第2类电信中的3项特殊业务,不过,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今
(21)日在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指出,现行的《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则》并无包含这3
项业务,也没定义管理规则,但NCC却找出1990年的《数据通信规则》,表明这3项业务的
定义是依据上述法规。管碧玲批评,《数据通信规则》早在1997年就废止了,NCC还拿此
法规来「冒充」,根本是在乱搞。
管碧玲质询时指出,她在4月7日的交通委员会时曾质疑,现行的《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
则》中,正面表列的特殊业务并没有服贸开放的3项业务,管理规则全文也没有定义,且
NCC网站对这3项特业的解释依然是一片空白,这样未来对业务内容有争议谁说了算?
管碧玲说,没想到,NCC之後竟找出《数据通信规则》,在「两岸服贸协议专区」网站Q&A
中,称「本次开放的第2类电信特殊业务之存取网路服务的定义是依1990年5月交通部『数
据通信规则』」。她还说,4月14日NCC又发文给包含中央研究院在内的全国各大专院校,
公文中也再次说明此点,强调「营业项目均须遵循台湾规范,并无恣意解释空间」。
不过,针对NCC提出的《数据通信规则》,管碧玲表示,这项法规是电信总局时代的法规
,早在1997年5月12日就废止了。她批评,NCC拿不出2类电信3项特业的现行法令定义,竟
然去挖出将近18年前就废止的规则,用来冒充解释现行2类电信业务,还发文给全国各院
校,「NCC真是离谱乱搞到极点」。
对此,NCC人员表示,根据《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则》规定,开放的业务跟申请格式,
可由NCC来公告之,依据此规定,NCC在2001年有公告,也有放在申请业务的网页。
但管碧玲认为,难以确保中国会承认用公告未入法的解释,开放的3项特殊业务等於无现
行法令定义的空白授权,未来中国业者申请时,对业务定义的争议是谁说了算?中国会接
受NCC拿18年前废止的法令对这3项业务的解释吗?
这也太夸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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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mel49:等等听一下今天立院的完整影片好了 04/21 21:41
2F:推 EddiePENG:太扯了 04/21 21:42
3F:推 evelynaway:这个版本的福懋好难吞.... 04/21 21:46
4F:推 Anail:台湾的单位拜托像样点好吗 跟中国比岂不是惹笑 04/22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