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he (lu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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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媒] g0v黑客松提案!网友合力监督政治献金
时间Sun Apr 20 11:06:11 2014
原文恕删
我想由我对廉政署(内政部长信箱回信)反映个问题
案由:郭台铭等企业家捐献1000万等多笔款项予警友会
是否违反廉政伦理规范?
(第四、五点规范 可上网查 大意就是公务员不得收
受利害关系人或非利害关系人高於一定的捐助)
回信:您於103年4月11日寄给部长的电子邮件,提及有关最近警局或
警友会接受馈赠有无违反行政伦理规范1事,兹答复如下:
一、有关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童子贤及鸿海董事长郭台铭捐赠中华民国警察之
友总会200万及1000万元,按该总会系依据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团法人,以协同防范犯罪
、促进警民合作、扩大安全宣导及维护社会治安为宗旨,其会务均由该总会依章程及法令
规定办理,警察机关并未参与其组织及业务运作。
二、至该总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提供公益所需,自应遵循相关法令规范,俾发挥实际效
用。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您若仍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欢迎随时来电洽询,感谢您的来
信。
疑问:
1.从内容看起来,企业或金主纵使无法直接将钱送到公务员
手上,似也能透过特定法人(如XX会、XX基金会)将钱发放
给特定人,此非针对警察,而是对此类手法提出质疑,不
知政府监督机制为何?
2.透过前述手法,似无法将帐目透民化,私下的运筹帷幄也
非法律门外汉所能理解。
3.以警友会身分收钱,难道就没有违反中立与伦理精神,个
人认为只是以法人为中介点,再将钱送给该组织成员而已
,而以法人作中界点,法律责任是否因此难以追究,也难
以查明(因法人非公务员 不需受特定公务员法拘束 当然也
多少与侦查积极程度与手法有关)。
以上 是个人对政府实质上献金提出的一点小小看法
会在会计帐目上被查出的恐怕也是笨蛋一个
像萝利委就有会计方面的专长 就不可能会犯这种错
或许有人能提供其他看法及有创意的给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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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0.22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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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che:我是没回信 也请大家不要说某单位只会办路跑 04/20 11:06
2F:→ luche:至少有回我这死老百姓的信 我就很感动了 04/20 11:07
※ 编辑: luche (123.0.225.173), 04/20/2014 11:11:56
3F:推 timshan:公家机关回覆民众的来信是天经地义的好吗= = 04/20 11:17
4F:→ lebiged:政府会计第一章就告诉你: 基金,鸡精也。政府的钱洗到基金 04/20 11:18
5F:→ lebiged:要查就难了。 04/20 11:18
6F:推 ducks:如果有工厂把钱捐赠给环保署相关基金会 是不是也有同样效果 04/20 11:37
7F:→ ducks:实在难以理解 保护费?? 04/20 11:37
8F:→ luche:环保应该是看地方势力可能也很重要 我不确定~ 04/20 11:42
9F:推 hwenagua: 光明正大贿给政府机关? 04/20 11:43
10F:→ luche:另外 我是很感激政府人员算是能好好回我信件 虽然~ 04/20 11:43
11F:→ luche:所以像请内行人说明罗 而且我绝非针对某些公务员组织团体 04/20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