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quarka (Womanizer)
标题Re: [分享] 经济部公文
时间Sat Apr 19 13:00:23 2014
: 个人重新消化一下公文:
: 主旨: 有赚课税,受害补钱一事。
: 回应: 委员会的要求,已经在营利事业所得税制下有规范。
: 理由:
: (一).受益对象认定困难。
: 1.假设有某产业受益,
: 但并非该产业所有厂商都有出口或到大陆扩展市场,
: 要详细划分有无受益者。 (换句话说,就是我经济部很懒,要多花钱)
: 2.就算某厂商有受益,
: 他赚的钱是因为贸易协定赚钱,还是他自己赚的,难以区分。
: 何况已有营利事业所得税。
: 两种税掺在一起? 你自己来算!
: (二).受害产业由政府辅导转型升级
: 1.你被淘汰你家的事,不要依赖政府。
: 2.产业创新条例说得很清楚
: 遇到天灾,国际经贸趋势或其他重大环境变迁时,
: 中央主管机关要提供产业调整支援,帮助产业恢复竞争力。
: 振兴辅导,调整体质,损害救济的三阶段,
: (三).想要课税或补助恐怕会一团乱。
: 1.会有厂商抱怨政府只补助别家,
: 会有厂商抱怨政府只克他们家的税,难以公平。
: 2.营利事业所得税早就对赚钱的行业克较重的税,
: 并且透过政府的预算规划,由产业创新条例来协助受影响的产业。
: 结语: 补偿方案? 早有产业创新条例,没有必要额外订定。
: 部长 弓长家家示兄
:
你的理由(一)解读应没问题, 但(二)(三)就我看起来意思是
(二)无竞争力的应淘汰, 稍有竞争力的可透过产业创新条例第六条振兴辅导
调整体质 损害救济(猜想应该是982亿用在这里?)
(三)针对受益厂商是否应在营利事业所得税外, 另外制定特别税费
其结论看起来是不需另外针对受益厂商制定特别税费, 应该不是指
不要制定补偿方案喔~
http://i.imgur.com/f5LNcPE.jpg
http://imgur.com/RRTueso
PS. 我反黑箱服贸喔, 纯粹提出我解读看法, 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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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olkyrie:连要补助的对象自已都讲不出来982亿要烧到那里去 04/19 14:52
2F:→ bluequarka:应该是说连受益对象都认定困难了, 那受损企业是要怎麽 04/20 02:50
3F:→ bluequarka:认定? 既然认定受损对象也困难的话, 是否只能放任淘汰? 04/20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