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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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李茂生老师教会我的事
时间Sat Apr 19 10:05:09 201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8/381626/
2014 年 04 月 18 日 16:25 作者:韩昌轩(台大法律系法学组二年级)
关於近日李茂生老师的刑法分则考题受到媒体的关注,笔者甚感诧异,
而对於有人批评这是一种教学之政治化,笔者则感愤怒。
有人认为教学应该要中立,不应泛政治化,
而指这次的考题会对於未来掌握国家法器之法律学子,
种下特定之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对於此种批评,笔者实难赞同。
首先,笔者同意教师不应该挟其威势,
於课堂上不经理性论述地替某一政党或政治立场背书,
更不应该由於同学对於特定事件之立场,
毫不考虑其法律论述而迳与有利或不利之评断。
然而,李教授纵使对於特定议题表达己身见解,也是经过理性论述,自容学生批判;
且也不曾听说有人因立场之差异而在评量上受不公平之对待。
笔者认为,之所以有许多人认为这次的题目不适宜,除了一些试卷上无伤大雅的玩笑外,
主要是社会对於学生的过时想象:
「纯洁的学生」乖乖念书,十年後再来报效国家,不要多管政治或社会问题。
这种心态,源自於威权时期的遗毒,认为政治是统治精英的特权,
而非全体国民之权利与义务。
然而,法律系学生都了解,宪法一开始就揭櫫的国民主权原则,
即是代表国家是属於全体人民之公器,而非少数人或特定阶级用以图一己之利之工具,
而宪法之所以保障人民各种自由权利,包含言论自由、集会游行自由、参政权等,
就是为了人民能够有效参与国家的运作,使「人民统治」不只沦为口号,
而是真正活在每个公民心中。
而我们若真的只专注于求学,在大学时代丝毫不关心国家社会问题,则当考上司法官,
或者当让法务部长时,他的法学知识难道能够与社会结合吗?
抑或只是多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恐龙法官,
以及一个只见得到法律文字却见不到法律精神的法务部长?
面对这次试卷中的服贸议题,同学自可有不同立场,但最重要的是,
能诉诸法学论述说服别人,而面对更好的论点,则有勇气被说服,
正是於不同意见的碰撞过程中,人类才能更接近真理,
而这也才是真正的法律学习-是不同意见的理性交锋,而不是逃避对於周遭问题的思考。
这些就是李茂生老师教会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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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回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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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runus:现在的大学生好强喔 04/19 10:06
2F:推 davild54849:别小看自己 也别过於自大概 04/19 10:11
3F:推 BingBaKing: 04/19 10:11
4F:推 faway:不管学什麽,本来就该对社会要有更多的关注 04/19 10:19
5F:推 skysail:北韩,人民拥护政府;台湾,政客须对人民忠诚 04/19 10:28
6F:推 timshan:推 这是学法本应该有的思维 04/19 10:30
7F:推 whiterose:櫫 这字好酷 04/19 11:02
8F:推 knowing:实际案例学习很重要 04/19 11:11
9F:推 osga:推~ 04/19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