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MouDiscuss 板


LINE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1777 2014-04-18 ◎ 林钰雄 谁是 411 驱离的下令者? 随着舆论从同情到挞伐的转向,神隐 5 天的台北市警察局长黄昇勇终於出面承认。 这个「就算违宪也要驱离」的决定层级,如同外界的臆测,不是小小的方分局长。 姑且不论有无更高层的影武者,事件真正的焦点是: 立院外集会哪里违法? 警方凭什麽驱离? 又凭什麽永久取消任何人的集游权? 简言之,即便从法界最保守的见解出发,411 驱离也违法、违宪。 大法官在 318 占领立院後三天出炉的释字第 718 号解释, 已经宣告紧急性、偶发性集会事先许可制违宪。 虽然是定期失效,但立院和北市警方随即以一连串明示和默示的事实及法律行为, 来追认立院「外」集会的合法性; 此外,极端保守的《集游法》,现行第 6 条虽有不合理的禁制区规定, 但立院及警局不在禁制范围,仍得合法集会。 换言之,立院外和平集会本来就是《宪法》保障的人民「权利」, 而非警察施予的「恩惠」。 莫非黄警官比大法官还大? 其次, 和平集会是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 21 条明文保障的权利, 依照《两公约施行法》第2、3、4条具我国内国法之效力, 各级政府机关行使其职权应符合公约规定, 且应参照其立法意旨及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HRC)之解释。 根据 ICCPR 的立法史文件, 第 21 条起草时共产国家本拟使用限制集会自由的暧昧用语, 但 HRC 定版的条文, 明白拒却这种执政高权「居高临下的恩惠取向」(patronizing tendencies), 因为世界各地的历史经验显示,如果高权自己说了算数, 当权者只会容许维护自己利益和政策的集会(例如反反服贸)。 公约明指集会自由是人民的权利,不是国家的恩惠。 难道黄警官的命令也比两公约还大吗? 证诸几十年来HRC的案例法和联合国文件解释,高权不但没有自居施恩的资格, 反而负有一系列的「积极义务」(positive obligations) 去保障人民集会权并维护其和平性。 事实上,各国际人权机构最常宣告缔约国违反公约的理由,便是国家违反了积极义务。 这些义务的内容: 例如,空间实现权,亦即国家负有促成集会者取得、 使用室内、外公共空间(例如立院外)的义务, 包含安排交通配合措施(户外集会难免影响交通)。 再如,警方自身应极力避免任何「激化」示威者的言行举止 (如宣告永久取消路权、棍打和平静坐者)。 更重要的是,警方必须透过空间区隔及交通管制的积极措施, 预防集会者被「反示威者」骚扰或挑衅; 必要时还应禁止反示威来阻止冲突, 诸如反示威者对集会者挥刀恐吓或公然秽言侮辱的离谱挑衅。 关此,我国现行法也有处罚妨害他人集会的明文规定,只是检警视而不见而已。 如《刑法》第 152 条规定以强暴、胁迫阻止或扰乱合法之集会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集游法》第 5 条和第 31 条也规定, 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合法集会、游行者,最高亦处二年徒刑。 此外,反示威者若对集会者开骂公然侮辱,还会触犯《集游法》第 30 条的罪名。 就算不管积极义务,法治水平再怎麽低的国家, 也不能低到连「禁止歧视」的最基本义务都公然违反。 北市府宣称 331 白狼是「刚好路过」,411 群众是「违法集会」; 郝市长遇到张安乐就屈膝当辩护人,碰到公投盟就摇身成追诉者, 其恣意何必浪费唇舌多言? 最後,本欲「接轨」国际人权的两公约,主管机关正是法务部, 看看罗部长上任後荒腔走板的拖棚歹戏,何必惊讶两公约被「接出轨」了呢? 冤有头、债有主。 群众包围的不是北市府或法务部,难怪方老母要含泪替仰宁叫屈: 唛搁做啦! (作者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回到过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88.9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799809.A.B3F.html
1F:推 skysail:先推再说! 郝交出让黄昇勇和方仰宁背黑锅的小孬孬 04/18 13:47
2F:推 BOOYU:集体自首算集游吗? 04/18 13:50
3F:推 JOKER4936:靠杯你这样不就是叫他自首了吗 04/18 13:51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Tech_Job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