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fiscol (大树 宋)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爆料] 周五有官员来中正大学搞黑箱摸头
时间Fri Apr 18 04:54:25 2014
: 我是所上的研究生,此次的演讲内容是我们的课程之一,而邀请学者是早在学期初就预订
: 好了,所以若有任何疑测之词都是子虚乌有的,而老师本人相当欢迎参与这次学运活动,
: 鼓励学生去了解这次的服贸事件,所以请不要有任何立场方面的想法。
: 而在这次学运事件爆发後,让演讲活动变得复杂许多,老师在接到许多的问题後有做出了
: 回应这件事情的看法。当然也有回覆至隔壁的凤梨花活动FB专页
: [以下为老师回应内容]
: 1.我是在今年过年後2月份时决定所上书报讨论的子题,共分为三个部分:研究生权益与
: 研究生工会、服贸以及社会企业。因此在大家都还没有广泛关注此议题时,我就已经向三
: 位讲者(林祖嘉教授、赖中强律师、卢其宏顾问)进行学术演讲邀请。其实我还有邀请黄
: 国昌老师,但是因为没有联系上,因此只有邀请这三位。这是因为当初对於服贸,大家其
: 实并不清楚相关内容,我们必须透过正反双方的说法进一步了解到底利弊为何,并非大家
: 所指称的服贸摸头讲座,更非黑箱说明会议,一切都有EMAIL联系的信件可以佐证。所以
: 下周的赖律师的演讲也欢迎大家来听阿。
: 2.因为後续学运的进行,使得大家更加关注此议题,我们才会两度更换更大容量的教室,
: 从社科院R509换到R219,再换到目前的场所,并非不愿意更换地点,目前大概还有200多
: 人想要报名,为了让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内容,我们也会在徵得讲者同意下,进行录影再放
: 置网路上供全校师生可以观看。当然下周的处理方式也是相同。
: 3.我当初的思考正反双方代表时,会邀请林祖嘉老师是因为他是当初我在政大求学时的师
: 长,并非完全根据他的官方身份,而他在这议题也已经有长久关注,所以请大家能够理性
: 讨论。
同学您好,原PO我是法律所的,身为学校的一份子,而且这次中正这麽早就表态,
凤梨花这边的行动,自然不是故意要跟校方或师长作对,原因分述如下:
1.本论坛的立场:
如老师所述,目前场外无法进场的人数,已经比场内的110多上至少两倍,而且
我原文有说,报名系统藏在劳工系的系网(而且还不是该网页的首页),光是知道
要报名在排队的就有200多名,何况是从学校首页看到公告,不知道要报名的多数人呢?
国际会议厅楼下又是行政区域,如果上百人挤在一楼鼓噪,会给行政人员造成很大的困扰
而且根据社运圈的朋友转述,由於上周该名官员的不当发言(将台湾的地位矮化成"区")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ocal/11005796
有比较激进的团体会来闹场,会议厅的外面又没很大,一边的走道只要三个人就
可以堵起来 (图示:
http://ppt.cc/SHYi )
因此想到在空旷的草皮区摆一个论坛,邀请副主委出来开讲的想法。一来是我们工作人
员比较多,有一二十位的纠察队可以防止过於激进的行为;二来,外面的团体看到活动
是学生团体办的,比较不会来乱场给学生难看。
因此,我们这群人才会有「与其放任扑空的人闹场,不如把多出来的人吸收出来,
一起看转播,一起讨论的想法」,这个论坛并非要跟学校对立,我这边也请到法律系
的廖蕙玟老师来参与,有上过他课的同学,应该都知道他严守学术中立性,并强调
理性思辩,虽然这个论坛有反服贸的广告字句,但并不会无理取闹,还是欢迎反对者
以理性诉求的方式来一同讨论。
2.改教室部分:
上周五晚上我看到公告时,已经将场地换到国际会议厅了,然而依线上报名系统的纪录
周一下午就已经额满了,当天晚上我有好几个朋友写mail去反应,但一直到隔天都没反应
所以我周三下午才会忍不住,打去询问贵系。这点也是我不满的点,明明学校还有其他
免场地费+容纳数大上不少的会议地点,而且老师也知道场外有超过两百人进不去,
为何拖延两三天还不改到更大的地点。况且公告中都说「同时也让同学亲身参与讨论
两岸服贸协议的实际内容」,这就表明会议的重点就是问与答时间,因此较佳的作法
是开放更多的同学来双向互动与讨论,而非请无法进场的多数同学看录影档,剥夺他们
发言提论的权利。
另外,前天劳工系网前天有把这次演讲的讲义放上去,对比高大场的PPT
http://b007.ccu.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b0124&Category=2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33eEYiJ0IE
除了题目跟章节名称有点差异,内文几乎是一样的,页数也只差一两页
所以更加验证了本次会议的重点是在问与答时间。
P.S 凤梨花论坛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第一次出来关心社会议题的素人(包括在下),
能理解主办老师因为不知道情况而产生的恐惧感,因为今天的演讲已经取消,
因此在这里跟老师您邀约,请您今天下午有空时,一起来看看本论坛;
并希望下周赖律师来演讲时,把场地拉到户外让更多同学可以一起了解与参与。
※ 编辑: spfiscol (220.143.107.44), 04/18/2014 05:02:18
1F:推 facelift5615:推 04/18 07:54
※ 编辑: spfiscol (140.123.194.149), 04/18/2014 08:42:50
※ spfiscol: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4/18 08:43
2F:推 a8353581:很好奇s大觉得换场地是多简单的事? 04/18 19:21
3F:推 son2522:如果是社团、学生换场地,的确很难。若是系所、校方, 04/19 03:13
4F:→ son2522:就会简单多了。更何况来的人并非市民小卒,而是陆委会 04/19 03:13
我自己是研究生,帮老师办过几次大型会议,只要老师去桥,场地问题基本上一两天可
以搞定。而且换到通识中心的阶梯教室(可以装两百五十人),是这几天其他老师给我的
建议,他刚好跟通识中心很熟可以居中迁线,在学校有关系就没关系。
下周吴老师这边,会请赖中强律师来演讲,到时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希望他们下来
户外公开的场地,因此这个论坛不是故意杯葛政府官员的
※ 编辑: spfiscol (220.143.226.112), 04/19/2014 08:18:49
5F:→ kb517:我只是觉得这就是劳工所上的课程 并非校方与政府主办的活动 04/19 15:32
6F:→ kb517:老师本来就有权力跟义务保障修课学生的权益 而开放其他人 04/19 15:33
7F:→ kb517:只是想让更多人一起参与 今天一再更改所有的状况都要主办 04/19 15:34
8F:→ kb517:单位(老师)承担并且控制当天状况 场地越换越大 就算场地OK 04/19 15:35
9F:→ kb517:那工作人员配置问题?承办形式制定问题?场控问题? 04/19 15:36
10F:→ kb517:没有人可以帮忙分担吧!这原本就只是一堂研究所的课程 04/19 15:36
11F:→ kb517:最原始的目的就只是让修课学生更了解服贸 拉到户外一起参与 04/19 15:39
12F:→ kb517:我想应该还是免了吧! 现实一点来说教授必须维护修课学生权益 04/19 15:40
13F:→ kb517:而且老师本来就很关心这个议题 不一定要去凤梨花论坛吧! 04/19 15:40
14F:→ kb517:每个人都有关心的方式 但以不访害他人权益为前提吧! 04/19 15:42
15F:→ lansrot:原PO希望演讲能在户外公开场地,是否可以另行主办或者询问 04/19 15:48
16F:→ lansrot:人家是否愿意给你们协办呢? 04/19 15:48
17F:→ lansrot:什麽叫做有关系就没关系?这是一个被鼓励的行为吗? 04/19 15:54
18F:→ lansrot:况且这场演讲是一堂必修课,有严重到需要动用关系借场地吗 04/1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