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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Wed Apr 16 15:47:56 2014
别让立法院沦为「行政院立法局」?欧洲政治给台湾宪政改革的多元想像
作者:陈青逸(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欧洲联盟政治与政府系研究生)
读者投书 2014/04/15 发表於 ‧ 国际 ‧ 政治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5310/
远在地球彼端的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虽然其政治体制与台湾相差十
万八千里,但欧盟如何透过增加欧洲议会的立法权力,进而改善民主赤字
(democratic deficit)的情况,值得深陷服贸协议困境的台湾社会一些思辨
的可能。
(相关文章:民主也会有「赤字」?看看欧盟想想服贸争议)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4783/
更重要的是,太阳花学运不只揭露两岸协商缺乏国会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也让
社会大众意识到现行的宪法给予行政权过份集中的权力,而立法权缺乏制衡的
能力。德国「联邦两院制」与瑞士「直接民主模式」,或许可以作为未来台湾
宪政改革的多元想像。
自1952年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到今日的欧洲联盟,欧洲整合不乏有「行政权独
大」,甚至是「不民主」的批评,部分学者指出非民选的欧盟官僚有过大权力,
缺乏民主正当性与政治问责(Accountability),进而导致了民主赤字的後果。
为了回应这些质疑,欧盟在过去二十年间的历次条约改革持续增加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的立法权力,2009 年通过的《里斯本条约》更确立
的欧洲议会在对内法律案与对外条约案,都有不可忽视的决策权。
一方面,以共同决定程序(co-decision procedure)作为绝大部份欧盟法律
的立法程序,欧洲政府官员们组成的欧盟部长理事已无法完全主导欧盟法律,
欧洲议会与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逐渐朝向两院制(Bicameralism);
另一方面,里斯本条约规范所有欧盟的国际贸易条约都需要经过欧洲议会的同
意程序(consent procedure),贸易条约谈判事务不再只由执委会所垄断。
这些改革有助於欧盟的法律与国际条约更具有民主正当性,防止少数政客或官
僚的垄断。
欧洲议会於2012年以超过七成的票数压倒性地否决「反仿冒贸易协定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ACTA)」,充分展现议会监督与
公民参与在国际贸易条约扮演重要的角色。这项由美国与日本所主导的国际贸
易条约,在跨国协商的过程并不透明,条约的文字内容在初期是保密,模糊的
条约用语亦引起公民团体忧虑这项条约签订後,可能会以反仿冒之名箝制网路
言论自由与公民权利。
外界起初预期这个高度技术性的条约会顺利在欧洲议会通过审查,没料到有300
万的欧洲公民网路串联连署反对,在选民与媒体高度关注的情况下,进一步促
使欧洲议会的主要政团决议否决该协定。
由於欧洲议会拥有国际贸易条约的同意权,纵使代表行政权的执委会已经与美
日等国谈妥许多协议,欧盟最後仍没有完成签署。反仿冒贸易协定失败的前车
之鉴,也使目前美国与欧盟正在谈判的跨大西洋贸易投资夥伴协定(TTIP),
双方的谈判代表都必须考量欧盟决策机制的复杂性,更加重视欧洲议员的意见。
台湾的马政府谈到自由贸易就使出「专家才懂」的大绝,一再强调服贸协议必
然是 Z>B(利大於弊)的恒常定理,粉饰行政权垄断两岸谈判的事实,更动用
党纪削弱立法权的有效监督。而2005年的修宪造成立法委员选举政党得票率不
能公平地转换为席次比率,扭曲的赢者全拿模式扼杀少数声音被多元倾听重视
的机会。当总统与立法院多数同属一党时,立法院更有潜在风险沦为执政党动
用党纪威吓之下的「行政院立法局」,以致於我国总统的权力比法国「半总统
制」及美国「总统制」之下的总统都要来得巨大。
长远来看,台湾可以要尝试引进德国式的「联邦两院制」与瑞士的「直接民主
模式」,改革权力集中於总统与中央政府的现况。
首先,台湾应朝向地方分权式的「联邦两院制」,从制度设计上确保立法权能
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的权力制衡,法律案或对外条约都要经参众两院同意。众议
院由比例代表制选出的议员所组成,使弱势的政治诉求也能进入国会;参议院
由地方议会或政府代表组成,确保地方议会参与联邦法律制定。透过两院制增
加制度内的否决者(veto player)保障政治决策有多方参与。
以各地区或邦为主体发展的联邦,除了使各区域发展趋向平衡,也有助於地方
议会对国内外重大决策有更直接的决策,例如基隆或宜兰的地方的代表,就有
机会透过参议院提案阻挡核能电厂兴建案等。
其次,我们也应检讨公投法成案门槛过高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保障宪法所赋
予人民的创制复决权。「直接民主」虽不是万灵丹,但却是防止代议民主垄断
决策的一帖良药,立法院的密室协商并不能确保法律制定过程的透明度与可责
性,公民应该在国家重大政策拥有最终的决定权,才能防止少数野心政客或财
团操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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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steemfor:这种话去讲给蔡英文听,看看蔡在陆委会主委期间干了什麽 04/16 15:59
2F:→ esteemfor:好事?!! 04/16 16:00
3F:推 a5178934:请问现在政府是谁? 04/16 16:00
4F:→ esteemfor:现在的KMT马政府跟当年的蔡英文主委是同一水准的! 04/16 16:01
5F:推 recx:好好好 蔡英文好可怕 04/16 16:03
6F:→ recx:你要回到本文了吗? 04/16 16:03
7F:→ BingBaKing:会变成行政立法局是因为执政党国会独大吧 党纪绑架 04/16 16:03
8F:→ evelynaway:请马先辞掉党主席 谢谢指教 04/1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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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esteemfor:你没看到我在4F的推文吗? 04/16 21:37
17F:推 esteemfor:请不要把不支持蔡英文的人都归类为泛蓝! 04/16 21:43
18F:→ esteemfor:蔡英文会惹人厌是自己所作所为,别动不动牵拖意识型态! 04/1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