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DCCLXXVI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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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媒] 【独家】洪崇晏被告发恐吓 北检分案究责
时间Tue Apr 15 21:56:29 2014
※ 引述《diefishfish ((*〞︶〝*)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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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家】洪崇晏被告发恐吓 北检分案究责
: 2014年04月15日20:26
: 台大哲学系学生洪崇晏不满台北市中正一分局驱离在立院静坐的公投盟成员,
: 11日与网友「路过」中正一分局,并呛分局长方仰宁「你会害你自己被暗杀。」
: 事後洪崇晏虽透过脸书道歉,今天又理了大平头,公开向方仰宁鞠躬道歉,仍无法平息力
: 挺方仰宁民众的愤怒,
: 台北地检署今天接获民众告发洪涉犯恐吓及妨害公务罪,
洪恐吓方 路人可以告发
想请问网友辱骂洪 路人也可以告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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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570192.A.126.html
1F:→ onceuse:对耶~好像有不少网友去备份那些骂人的fb贴文?? 04/15 21:58
2F:推 hot5566:那些FB贴文告一告应该可以赚不少,苏X永都眼红 04/15 22:00
3F:推 TheJustice:脸书好像不能提供个人资料除非案情重大@@ 04/15 22:12
4F:→ TheJustice:要告也是本人才能提吧 04/15 22:12
5F:→ timshan:告谁都可以告啦 检察官也可以调查 但是要起诉要判刑 04/15 22:19
6F:→ timshan:要本人 04/1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