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分享] 服贸错在哪:不懂法律的人也能看懂的白
时间Tue Apr 15 18:15:22 2014
服贸错在哪:不懂法律的人也能看懂的白话说明版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1115/
2014/03/22
作者:沈伯洋(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 法律社会学博士生)
此文不讨论实体协定内容,仅讨论法律。
现场传单使用,我拿掉任何专业论述,一般民众理解使用。
正常的贸易协定
跟任何一个政治实体签贸易协定,正常之下需要:
1. 昭告社会大众,召开公听会,各行各业工会加入讨论,让行政机关充分获得资讯,
了解各行各业的利弊得失,才能知道谈判的重点与筹码。
2. 行政机关出国谈判。
3. 谈判结果由立法机关审议,由於事前授权不完全代表事後不用审议,
立法机关必须确认行政机关谈判并无违法,而且符合授权范围,
审议过後此贸易协定才能对国内产生法律效力。
那麽,服贸有无符合这几道程序?
一个都没有!
甚至违反白纸黑字的法律,完全不具备程序正当性!
以下,我们就来解析为何服贸被指出黑箱的理由。
(一)公听机制付之阙如
服贸协议牵涉的四○七万就业人口,各产业却毫不知情。
政府说有公听啊,也在网页上不是细细公告了啊!
问题在於,政府不是在谈判之前举行公听(或其他协调制度),
而是签完了协议才跟民众说:
「哈罗,我们谈判完了也正式公告内容了噢!」
这个不叫公告,叫做皇帝宣旨!
请问有旅行社在旅客游玩归国後才举办行前说明会的吗?
即使最後有举办公听,执政党也是在民意强大压力下,草率地三天办了八场。
完全无法尽到保护产业的义务,更遑论配套的救济措施!
两岸的特殊性,岂可如此草率!
(二)谈判程序违反国际规范
政府一直强调 ECFA 是 WTO 架构下之区域贸易协定,也就是说,按照 WTO 规范,
我们在签协定时必须通知 WTO。
WTO 一而再,再而三警告台湾与中国的谈判没有通知 WTO,但我们政府甩都不甩,
早已违反 WTO 协定 GATT 第 24 条(或 GATS 第 5 条)。
更别说正常的贸易协定,连谈判过程都需要立法机关的委员会(审议会)全程监督,
我们则是和对方喝茶聊天就走人。
(三)立法院在厕所通过服贸
一路程序错误的服贸,当然难以期待最後关头会突然正正当当地走法律程序,
果然国民党立法委员们不负众望,在厕所旁边用三十秒粗暴地让服贸过关。
他们甚至宣称:「法律说我们不用审议!」
我们来看看法律说要不要审议。
首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 5 条规定
「协议之内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应以法律定之者,
协议办理机关应於协议签署後三十日内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
反之才可不用审议。
请问服贸牵涉电信,有没有电信法要修(条文所谓的「法律之修正」)?
请问服贸是技术性事项,还是攸关人民权利事项(条文所谓的「应以法律定之」)?
左看右看,服贸势必要送立法院审议。
立院声称的「行政命令」,根本没有正当依据!
至今甚至连审议的规则都没有订定!
或许政府认为台湾和中国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不是「条约」,
只是「准条约」或「行政命令」,然而,难道名字改成「准条约」或「行政命令」,
就变成不用立法院审议?
上述条文明白指出,只要涉及人民之权利义务之协议,即应由立法院审议!
而这个审议方式,绝对不是由张庆忠委员在厕所旁边来贯彻!
我们该怎麽办?
从头到尾都有问题的服贸,绝不是「逐条审查」可以解决的。
必须打掉重练,全案退回,重启谈判,才是真正对台湾人民的尊重与保护!
我们必须:
国内事前广泛讨论,甚至效法国外部分公投
遵守 WTO 规范
立法院实质审议,制定审查条例,同时声请释宪
建立被牺牲产业的救济机制,不是拨笔钱而已
今天政府不肯修法,不肯给予讨论空间,不肯遵守 WTO 规范,不肯审议,
不肯回应民众疑虑,也不肯提出配套措施。
体制内的手段已用尽,宪法上的公民不服从已可发动。
此时此刻,公民需要用自己的力量,让政府知道法律是保护人民的盾牌,
不是政府恣意解释操弄的工具!
p.s. 这篇只处理法律,但服贸更大的问题是经济自由的不可能,以及政治主权问题。
希望大家可以明了,政治和经济制裁,可以轻易地用法律来实现,而法律达不到的,
也会用政治和经济制裁来实现!
这几件事之间绝对不可切割!
各家法律文字的专业解说
关於服贸协议程序瑕疵一节的想法
http://goo.gl/JMkDOZ
《人权与正义》蔡宗珍教授
https://www.facebook.com/caluti.liao/posts/533461790104855
对外经贸谈判的 Reformat
https://www.facebook.com/chienhuei.wu.3/posts/619000378193407
黄丞仪:反对「指鹿为马」的假民主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03/article/1129
Ed Huang
http://goo.gl/68yiWw
本文获得作者授权刊登,文章来源:沈伯洋脸书
http://goo.gl/b2N4gR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回到过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88.9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556926.A.972.html
3F:推 iamten:卖国条约啦 04/15 18:21
4F:→ hwenagua: 继续下去 国民党的真面目一清二处 那些接受利益官员? 04/15 18:23
5F:推 susanna026:推 推 推 04/15 18:41
6F:推 kiliman:推简要版 04/15 18:53
7F:推 retriever33: 04/15 18:54
8F:推 jeanniewoo:字好多.......... 04/1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