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国媒] 百检「集体散步」 变相规避《集游法》
时间Tue Apr 15 08:31:38 2014
以下很多图不方便放上来 请自行点选网页连结观看喔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05/34277605/
上街抗议法官 民众讥:什麽司法 2012年06月05日
静坐呛最高院
吴巡龙到最高法院静坐抗议,许多检察官到场献花,警方则在旁戒备。
方万民摄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为抗议最高法院做出法院不再主动调查不利被告证据的决议,
昨天上午到最高法院静坐两小时抗议,近百名检察官以「散步路过」方式,
向吴献花表达支持,创下检察官集体以行动向法院抗议的司法纪录,
但最高法院以「脱法」形容这场「检察官六四运动」,
是在教导民众规避《集会游行法》。
最高法院今年初刑庭会议决议,法院未来只调查有利被告事项,
不主动调查不利被告事项,引发全国检察官与部分学者质疑法官将成为被告的辩护人。
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昨天特地到最高法院门口要求辩论。
吴指出
「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不调查不利被告事项?
最高法院可擅自变更法律吗?」
他要求与最高法院辩论不成後,冒着大雨就地静坐。
百检隔街打气
近百名检察官握手献花後,均陆续退到对面人行道隔街声援吴巡龙。
民众声援却被架走
在脸书粉丝团号召下,曾任检察长的朱朝亮,
法务部参事陈文琪与检改大将陈瑞仁等近百名检察官,
昨也手系象徵检察官法袍的紫丝带,陆续到场献花,再退到对街人行道观望。
现场大雨滂沱,只见吴巡龙像菩萨一样独自盘坐花海,
被五十多名中正一分局警员层层包围,若有民众想上前声援或呛声,
一律被阻挡甚至强行架走,但只要表明检察官身分,警员不但未拦阻,
还导引他们上前向吴献花、握手。
两小时後,吴巡龙苦等不到最高法院有人出面,才起身离去并说:
「可见最高院的高傲!」
最高法院稍晚回应,调查不利被告的证据是检察官职责,
检察官「以一人静坐,众人间隔致意的脱法方式抗议,
形同教导民众规避《集会游行法》。」
美女检座声援
桃检美女检察官林思吟特地北上声援。
司改会轰检没资格
司改会执行常务理事高涌诚也说,检察官应撤回过去起诉的《集会游行法》案件,
才有资格静坐。
法务部长曾勇夫指,最高法院决议不符公平原则,支持检察官六四运动。
检协会理事长施庆堂昨也带着一千零七十八名检察官连署的陈情书,求见最高院长遭拒,
施痛骂「最高法院的心态实在是老大蛮横不讲理!」
检改大将陈瑞仁检察官也替吴巡龙打气。
「最高院理应包容」
检察总长黄世铭说:「最高法院对不同意见理应包容、重视。」
法官协会理事长黄麟伦说:
「应多交流意见,才不会把决议当成圣经各自解读。」
内部网站「法官论坛」也有不少法官留言,有人说:
「不支持静坐作法,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出版社张小姐说:
「检察官都上街抗议法官了,这是什麽司法?」
保险业务员苏世贤说:「检察官起诉时不是应已掌握证据了?还要法院再查什麽?」
各界看检方与最高法院争议
★民间司改会:
检察官可指挥警调人员办案,又有强制处分权对付被告,若还要法官帮忙调查证据,
对被告不公平。
★台湾大学法律系 教授李茂生:举出犯罪证据是检察官的工作,不是法官。
★台北律师公会 秘书长尤伯祥:
法官担任「听讼」的中立角色,人民才会相信法院是公平的。
★律师吴孟良(曾任台北地院法官):
检察官有强制处分权等武器去取得被告罪证,法官须贯彻中立,否则对被告不公平。
★检察官协会:
最高法院关於法官调查权的决议,违反《宪法》,超越司法权去做立法权才能做的事。
★法官协会:希望促成审检辩学各界理性讨论最高法院决议,不要各自解读。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回到过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88.9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521900.A.33D.html
1F:推 RbJ:曾勇夫就这样被搞掉...... 04/15 08:34
※ 编辑: deepdish (220.135.88.95), 04/15/2014 08:35:22
2F:推 WINWIND1029:看不懂这篇写的意思是指? 04/15 08:43
3F:推 LeonardoChen:其实除了集邮法,立法院还应该订定吃饭法和讲话法... 04/15 08:46
4F:→ LeonardoChen:这些民众生活才会有依据,才不会不小心就触法了 04/15 08:46
5F:→ tiramifu:路过在2012就有的意思? 04/15 08:47
6F:推 susanna026:要不要干脆定反国民党的都犯法吧? 04/15 09:01
7F:推 timshan:只要反国民党都是大逆不道之途 04/15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