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dish (Keep The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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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
时间Sun Apr 13 21:03:13 2014
FB 上看到来分享一下 本人非作者 不代表本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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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kobe.chih/posts/10201625128301486
亲友的line群组,我一直很少发言。
今天,忍不住写了非常多、非常多,因为大家讨论到方仰宁~
许多朋友都知道,我来自警务家庭,父母皆自警务机构雇员退休,
兄长是特勤单位警官,弟弟是认真负责的基层员警。
我对於许多追求民主的朋友,动辄嘲谑警察,其实心中也是五味杂陈。
但,对於一些基本观念的澄清与沟通,我想是时候该说明一下了~
先说,我的家人、兄弟及许多我认识的警察朋友,我深爱他们,
对於警察被污辱、被嘲讽,我也深感遗憾及不舍。我爱我的家人~
但是,关於方仰宁及许多警察朋友对"暴民"的思维,以下是我的建议,请参考:
宪法为国家最高准则,其中关於人民权利义务的章节是最重要必须遵守的国家治理原则。
其中关於【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就是当年数十万人被警总杀害,
数十万人被以叛乱罪起诉,却仍然有数百万人持续要求,
而在李登辉任内全面落实的最关键指标。
这一条宪法,是古今中外,不论种族,
经历了各种极权统治、战争冲突、社会革命、经济崩解之後,
以数百万人、甚至数千万人的性命换来的宪法精神。
(可参见洛克、孟德斯鸠、马基维利、杰佛逊、雨果...的名言或作品_如悲惨世界)
这是经历了许多人以性命、以毕生心血推动+守护的宪法及人权精神。
方仰宁身为博爱特区警力指挥首长,
更应该知道这一特区内各项集会所欲彰显或表述的政治意涵,
绝对远远大於一般警政机关所处理的社会治安事件。
他所涉及的法律层次及宪法意涵,也远比其他分局要来的更谨慎。
这是他担任中正分局长,领取这份薪资,享有这份权力,最主要的核心价值。
否则,马祖分局的分局长,可以轻易指挥博爱特区的警力吗?
可以受理或审议博爱特区的集会游行吗?
当然不行,因为不同职务、核心价值不同,即便都是分局长。
他或许无奈,或许受上级指挥,但我不相信有人会要求方仰宁讲出
【就算违宪,我也要永久禁止公投盟集会申请】这种狂妄之语!
若真有上级要求他讲,说出来!这种上级超级该死!斗死他!
而他身为博爱特区警政首长,竟也真的配合这样讲?那还不该死!
当了这区的警政首长,却没意识到这区的独特性,还不换人,要等何时?
出了更大事情吗?
就像中山分局长,如果说【就算枪战,我也要让这区的酒店,永远不准再开】,
是不是很白痴?
当然,特种行业本身不具公义性,也违法。
拿来跟社团具有公义性质的集会、游行类比有点失当。
但光是对於本身职务的错误认知,就已经非常不该,遑论他还明白违宪,却执意要做!
太可怕!
具有组织帮派背景的白狼聚众,方仰宁说他们是路过、请愿。
具有大学教授背景的蔡丁贵聚众,方仰宁说他们是违法暴民,应该永久禁止集会。
白狼长期以组织帮派营利,违反法规,徒众多有伤害他人,
破坏社会治安的背景及疑虑,但法律仍保障他们集会、游行的权利,
没人被约谈、起诉。这就是宪法精神!
蔡丁贵长期在学校任教,以公义非利己的诉求钜众传播理念,
方仰宁却违宪永久禁止他们集会?
包围一分局,最主要为的是这事,而群众,
在意的也是宪法精神被分局长呛声毁掉的愤怒,
不是飙车族啥呛警察这种鸡毛蒜皮,没啥思想的街头混混。
这点,也得让大家知道~至於方的女儿,爱父心切,可以理解。
但在维护父亲,并指责他人之前,应该看一下,这些群众,他们要维护的,
是自己的家庭之爱,还是更大的国家之爱、宪法之爱!
如果不是宪法的保障,我们随时都可以被拘捕,因为集会、结社。
你参加狮子会、警友会、甚至学生会、公会,通通是违法!
这些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政治被改变,权力被改变,政府被改变,观念被改变。
而观念的启蒙,是痛苦的!自古皆然~互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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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回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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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ieYi:在方呛学生小孬孬的时候 我就知道这家伙不是好货 04/13 21:05
2F:推 LeonardoChen:把朝庭鹰犬当好人,我没有这麽天真 04/1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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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unaup:推 04/13 21:22
6F:→ kuochuwon:认真问,请问路过这定调是方仰宁亲自说的吗? 04/13 21:22
7F:推 susanna026:如果路过都犯法 回到警察国家吗? 04/13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