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cdeffg (你快乐我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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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媒] 叶毓兰:我听不下去歌颂洪崇晏
时间Sun Apr 13 15:14:36 2014
※ 引述《zzyyxx77 (中华台北巨炮-陈金锋)》之铭言:
【中央社╱台北13日电】
1F:嘘 flyhigher:喔那她又做了什麽?妖妇 04/13 14:41
2F:嘘 blessword:呵呵,她想组协会,不想要工会 04/13 14:41
3F:嘘 herbertyang:你哪位阿 欧巴桑给我滚啦 04/13 14:41
帮大家介绍一下叶毓兰教授:
好的一面:四年前曾经发生有一家四口贫户,因为卖人头证件给诈骗集团,
结果遭到全省检警传唤,不堪庞大的交通费用与心理压力之下全家烧炭自杀。
後来叶教授公开批评检警冷血害命,不知民间疾苦,检警也随之更改规定,
所以现在人头户只要在户籍地应讯就好,不用再全省奔波,
这在当时被称为叶毓兰条款。
好的打多一点,其余就随便写写吧~
政大教授徐世荣去年在马总统座车附近高喊" 今天拆大埔,明日拆政府 "
遭警方逮捕并移送法办,在各界询问徐教授犯了什麽法需要被移送时,
叶教授跳出来说,警方本来没有要移送徐教授的,
是他自己求警方把他移送法办。
此语一出马上遭徐教授痛斥说谎栽赃,表示警方自知执法过当後还来跟他
谈条件,希望徐教授不要追究警方过当行为,怎麽突然变成自请移送?
哪个百姓有这种权力叫警察把自己移送法办?叶毓兰到底把警察当成什麽?
事後逮捕徐教授的大同分局为此公开致歉。
324行政院冲突後,有约300位义务律师声明要替学生辩护,
叶教授马上跳出来说,既然警察爹不疼娘不爱,只要哪个警察挨告,
他就出钱替那个警察打官司。
最近的一篇新闻就是这篇帮方仰宁打气的新闻了。
妖兽喔随便写写也那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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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4.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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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嘘 deepdish:听不下去不要听阿 可以尊重一下别人的意见吗? 04/13 15:15
※ 编辑: abcdeffg (140.114.26.48), 04/13/2014 15:16:10
5F:推 a114261:推 04/13 15:18
6F:→ DRIariel:这种教授教警察.. 04/13 15:21
7F:嘘 alice1226:这种是教授?难怪鬼岛要沉了 04/13 15:23
8F:推 sugoichai:在这种近乎快没有言论自由,出来挺警察就是妖人的情势下 04/13 15:25
9F:→ sugoichai:她还敢出来发出这样的言论,当然是一定要给它推喽~ 04/13 15:25
10F:推 shinway:言论自由是一码事,言论有没有道理是一码事,这个道理好像 04/13 15:31
11F:→ shinway:很多人不懂?拜托检查一下自己的逻辑好吗 哀哀 04/13 15:32
12F:→ shinway:有人硬要挺"违宪违法在先的警长",然後去痛骂出来讨公道的 04/13 15:34
13F:推 u831208:有革命实践研究院背景, 还需要多说? 04/13 15:34
14F:→ shinway:支持学运人士,却对违法违宪的警长作为完全无视..... 04/13 15:36
15F:→ shinway:拜托一下 分个是非没有这麽难的。 除非你根本就..... 04/13 15:37
16F:嘘 havefunnnn:对 讨公道最好的方式是使用暗杀 楼上逻辑超好 04/13 15:51
17F:→ fernand:我昨天有看大法官解释文718号,并没有违法哦,因为上头载 04/13 15:53
18F:→ fernand:明该法条自104年1月1日失其效力,所以目前还适用 04/13 15:53
19F:推 akey47742:请问是否支持警察组工会 04/13 16:03
20F:推 ab32110:很神奇的是她反对工会~^_^ 04/13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