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numt (max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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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媒] 公投盟立院集会 中正一准了
时间Sun Apr 13 14:28: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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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盟立院集会 中正一准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13/378377/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日前废止公投护台湾联盟位於立院外的
集会许可,经公投盟申覆後,中正一分局今天中午12时许发布新闻
稿,同意公投盟的集会许可。(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中正一分局新闻稿全文:
公投护台湾联盟提出废止集会申复,中正第一分局开会决议,违法占
用立法院广场行为已消失,准予集会许可
「公投护台湾联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份起申请於立法院周边举
行集会,中正第一分局均依集会游行法之规定,只要取得台北市政府
工务局新建工程处同意使用路权之公函,均核准其集会申请,惟该联盟
於103年3月18日率领群众未经许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门广场及破坏
立法院衔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领群众阻挡立法委员车辆通行及妨碍警
方执行公务,复於同月6日及7日率领群众至集会游行禁制区(总统寓所
及行政院)周边违法集会,并占用车道,影响公众用路人之通行权益,
该联盟持续危害社会秩序及影响公共利益,中正第一分局据此开会决议,
依集会游行法第11条及第15条之规定,废止该联盟自103年4月9日至19日
之集会,惟并未影响该联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权。
该联盟接获中正第一分局废止集会游行通知书後,旋於103年4月10日提出
申复,另该分局於翌(11)日7时许配合立法院保六总队警卫队劝离占据
立法院广场之群众,其持续占用非集会地点(立法院广场)之违法行为业
已消失,同时该联盟之帐篷亦移往原定申请之济南路集会地点,经该分局
开会决议,同意该联盟之申复准予集会。
中正第一分局强调,该联盟日後依集会游行法之规定,取得集会处所之所
有人或管理人同意文件後并提出集会申请,该分局会基於尊重人民言论自
由,依国际两公约保障人权之原则,从宽认定,不会预设立场,以维护宪
法保障之言论自由及大众之安全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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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s1233:正义必胜,接下来就是推翻暴政了 04/13 14:32
2F:→ akuma183:那有人要下台了 04/13 14:33
3F:推 Ec73Iwai:喔不!!!!!!!!!!!!!!我最信仰的方神 怎可以对暴民低头! 04/13 14:34
4F:推 theropod:该死的暴民~还不谢主龙恩 04/13 14:38
5F:→ emeth66:人民想自由集会还得经过一个警察分局准许...唉 不过算了 04/13 14:39
6F:→ DRIariel:要给,或不给。都是方神一句话。 04/13 14:39
7F:推 m7basara:当初就不能黑名,两面手法,现在又要追诉411过路??? 04/13 15:24
8F:→ m7basara:是有这麽想讨打脸? 04/13 15:27
9F:→ duck78803139:政府果然是利用警民冲突来取暖,提高政府可怜度! 04/13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