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olus811tw (aekt)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建议] 请各位协助知名人士来一起守法
时间Sun Apr 13 12:10:28 2014
有监於近来有多重身分的艺人和官员不停地要求台湾学生守法
藉此,我呼吁各位一起来要求对方也守法.
只要对方条件符合以下其中一点:
1. 握有加拿大/美国身分
2. 於加拿大/美国有直系亲属(小孩和配偶为佳)
就请按照这些网站:
加拿大:
http://www.cra-arc.gc.ca/leads/
美国:
http://goo.gl/9nRnsG
来请各国国税局
特别照顾他们.
这两个国家其实是万万税国, 全世界的收入都必须要报(除非你是合法非居民身分)
虽然一段时间不住这两个国家就可以自称非居民,可是只要有小孩,配偶或其他社福使用迹象,法定上就不能自称为非居民.
以知名艺人和政府官员的收入来计算,他们可能将近一半以上收入都要充公的.
加拿大与某些国家签订了双边税务条约,申报从这些国家赚取的收入和海外所得减税额,
就需要根据条约处理。加拿大和中国已签署税务条约,
惟与香港及台湾却没有签订。
如果,那些人有照常的报税的话, 你认为他们还能47万收入存48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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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个人很讨厌税可是因为这几点这几年被扣了一堆税T-T
有监於有身分即可享用该国的社会福利,享受福利也必须以税来回报国库
因此请各位一起督促这些人当个
守法的好人民
P.S:报税数字应用实质收入, 如果收红包也必须记总和来一并呈报.
P.P.S: 华人逃税其实蛮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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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62.200.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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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ellKitty:人家有言论自由吧 04/13 12:11
言论自由跟逃税是两回事啊~~
※ 编辑: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13:39
2F:→ HellKitty:对阿 原po说得好 两回事 那你在号召甚麽? 04/13 12:24
他们要求台湾人民守法难道就不用守其他国家的法?
请问炸弹事件有留下阴影?
※ 编辑: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1:40
3F:→ HellKitty:台湾自己人民手法你都管不好了 你管他们守不守他国法律? 04/13 12:33
所以他们不守法就能叫别人守法吗? 9.2逻辑
※ 编辑: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4:48
4F:→ HellKitty:吃饱太闲了 04/13 12:33
单纯不喜欢付税金给这些人拿福利呛学生而已~
※ 编辑: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6:07
5F:→ HellKitty:你有时间去帮别国增加税收 何不一起来立院门口?? 04/13 12:38
因为我收入高到不像某人可以闲闲地放炸弹假消息, 飞回去要花将近一天时间没那个闲时间.
※ 编辑: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