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bertPujols (The Machine)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分享] 陈为廷fb
时间Sun Apr 13 07:21:02 2014
※ 引述《WhyNoSmoke (拜仁最高)》之铭言:
: 陈为廷
: 1 小时 · 编辑纪录 ·
: 看到有报导在讲,有包括蔡正元、丁守中等蓝委认为 民主黑潮学生联盟、昨日中正一事
: 件的「路过」是钻集游法漏洞,因此要研议修法加强管制。
: 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看了规览趴火。
: 集会游行的自由,本应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
: 但台湾的《集会游行法》,是1987年解严後一年,国民党为维系威权统治,订定的「国安
: 三法」之一。没错,课本告诉你的「1987年解严,蒋经国推动民主转型」,根本是个谎言
: 。事实是,透过1988年未全面改选的立院制定的《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法》、《人
: 民团体法》,国民党还是持续他们的威权统治。
: 这三法中间经过几次修法,但《集游法》的基本架构,即使经过民进党八年执政,还是被
: 留存下来。这是民进党的堕落。原因是《集游法》不论对哪党统治者而言,都是非常好用
: 的镇压武器。
没有很清楚相关法规
不过,如果没有反制或管制方法,路上突然就塞满人
影响交通也是事实,如果不是抗议的民众经过应该很干
有申请报备的话,至少警方知道当天可能需要做一些交通管制
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国家的例子做参考,看怎麽样做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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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a1122334424:报备是请求保护 成年人了 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04/13 07:28
3F:推 neverlight:如果没有管制就罢工对人民也很不方便 ^.< 04/13 07:32
4F:推 joomo73:如果占用到道路则是申请"路权",他留言中有另外补充连结 04/13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