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wdysk (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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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请问到底违宪在哪里
时间Sat Apr 12 11:38:49 2014
: 宪法 第23条 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
: 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
: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这条 你忘记说了
: 依据 宪法 第23条
: 政府任何缩限"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的行为,都需要有法律做为依据
: 所谓法治 依法统治:政府所有作为与不作为都需要有法律作依据 依法而行
: 请找出哪条法律赋予 中正一分局的局长有权宣称
: 1.即刻取消公投盟已声请并核准的路权
: 2.公投盟未来的申请都将不允许
: 因为 根本没有法律授权 中正一分局局长作或不作以上宣称
: 所以 中正一分局局长 被批违宪 而非 违法
: 这样 懂了吗????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首先方局长并没有"即刻"废止公投盟路权
虽然查不到确切时间,但公投盟的路权在4/7以前就已经失效了
因为这团体在4/7有再度提出申请被否决。
为什麽可以废止这段时间的路权,我已经提过,不再讲。
整个学运期间不通过任何申请路权不能理解吗?
至於永久黑名单,我还是不懂依照集会法定义不予通过的对象,不通过有什麽问题?
第 3 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系指集会、游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集会、游行所在地跨越二个以上警察分局之辖区者,其主管机关为直辖市
、县 (市) 警察局。
第 15 条
室外集会、游行经许可後,因天然灾变或重大事故,主管机关为维护社会
秩序、公共利益或集会、游行安全之紧急必要,得废止许可或变更原许可
之时间、处所、路线或限制事项。其有第十一条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
者,应撤销、废止许可。
前项之撤销、废止或变更,应於集会、游行前以书面载明理由,通知负责
人;集会、游行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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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4.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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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aff23:只能路过 举牌三次内就要闪人 04/12 11:40
2F:→ mimi1020b:楼上要玩百人快闪了吗? 04/12 11:41
3F:→ staff23:集游法第三条 给了中正一分局权力 04/12 11:41
※ 编辑: tswdysk (1.34.200.214), 04/12/2014 11:43:16
4F:推 jyekid:依照集会法定义不予通过的对象,不通过有什麽问题? 04/12 11:42
5F:→ jyekid:没问题啊 但法律未授权该分局有『永久』不予通过 04/12 11:43
6F:→ jyekid:而这与宪法相抵触 04/12 11:43
7F:推 ccc73123:可以不通过 但片面宣告永远不通过是哪一招? 04/12 11:44
8F:→ tswdysk:如果永久定义不改变,不就永久不通过? 04/12 11:44
9F:→ tswdysk:是说可以这样做但是不可以这样说? 04/12 11:45
10F:嘘 zseineo:很简单 你怎麽知道未来他们会符合15条应撤销、废止许可的 04/12 12:07
11F:→ zseineo:理由? 04/12 12:07
12F:→ zseineo:如果不知道 你凭什麽永久取消他的申请资格? 04/12 12:08
13F:→ tswdysk:不用未来,他们"现在"已经不符合第十五条了 04/12 12:29
14F:→ tswdysk:更正:是违反第十一条,第十五条是撤销路权的正当性 04/12 12:31
15F:→ zseineo:所以撤销现在的路权这个部份没有违宪啊 04/12 12:39
16F:→ zseineo:违宪的是 宣告未来永久拒绝这部份 04/12 12:40
17F:→ zseineo:警局这边觉得这次违反十一条了 把这次撤销 04/12 12:41
18F:→ zseineo:但他不能用你上次违反了十一条来拒绝你下次的申请 04/12 12:41
19F:→ zseineo:中正一分局爽的话是可以每次申请都不通过啊 今年内 04/12 12:43
20F:→ zseineo:但他跑出来公告说我以後都不给你过 就是明摆着违宪 04/12 12:44
第十一条
申请室外集会、游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应予许可:
一、违反第六条或第十条规定者。
二、有明显事实足认为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三、有明显事实足认为有危害生命、身体、自由或对财物造成重大损坏者
。
四、同一时间、处所、路线已有他人申请并经许可者。
五、未经依法设立或经撤销、废止许可或命令解散之团体,以该团体名义
申请者。
六、申请不合第九条规定者。
第二与三小项明显可以使用过往事例来进行判断
※ 编辑: tswdysk (1.34.200.214), 04/12/2014 13:09:23
21F:嘘 ceowu:你的第十一条解释有问题 警方应该是逐次审查集会内容 不应该 04/12 14:19
22F:→ ceowu:因以前的事 而禁止它们未来的申请 这是违宪 04/12 14:20
不只检查内容,声请团体本来也要列为检查对象
※ 编辑: tswdysk (1.34.200.214), 04/12/2014 15:57:51
23F:→ pcwu:不能这样解释11条吧。就算可以用过往事例判断,也是要逐次审 04/12 16:08
24F:嘘 zseineo:哪里有说可以用过往事实? 04/12 16:36
25F:→ zseineo:不要自己脑补法条内容 04/12 16:37
26F:→ zseineo:申请团体曾经违反过规则代表他以後也会违反规则吗? 04/12 18:12
27F:→ tswdysk:所以日本真理教组织申请路权也要让他过是不是? 04/12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