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k (Ok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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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以後我不爽是不是也可以包围
时间Sat Apr 12 02:41:23 2014
※ 引述《justinhsu13 (98只有我姓许)》之铭言:
: 反正就是回到公民不服从的万解
: 「要是政策侵犯到你的广泛受认可的基本权利
: 且循管道内申诉无解
: 或有急迫性时
: 要围要冲都可以」
: 甚至不用50万人,不用有关公益
: 要是政府用无良政策要剥夺你的财产、言论或生命安全
: 你冲立法院(总统府不行,会被射死)
: 大家都会体谅的
: 如本次中正一散布
: 警方严重侵犯到公投联盟的集会、言论以及生命安全
: 且具有相当的急迫性,没有时间让你慢慢跑申诉
: 自然是可以围
: 至於若有人认为健保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 (如美国保守派、茶党等)
: 那也欢迎申诉、游行、修法
: 要是以上管道都失败了,且你认为付健保费会让你痛不欲生时
: 你也可以围健保局
「要是政策侵犯到你的广泛受认可的基本权利
且循管道内申诉无解
或有急迫性时
要围要冲都可以」
所以要冲要围的正当性要件在:
1.基本权利受侵犯
2.循管道内申诉无解 或 有急迫性
第1点没问题,问题在第2点:请问真的没有管道内的申诉方式吗? 或者有急迫性
吗? 我想两者都是否定的。管道内的申诉方式绝对有,不管是记者会要求台北市
政府让步并处份也好,或是去告台北市政府也好,方法都可行,而且在宣传上对
於马政府绝对杀伤力高得多。这麽做也没有急迫性,因为请问你如何证明不这麽
做你就会受不成比例的伤害? 没有办法。不是你的法益受了侵害就可以为所欲为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要法院干吗?
所以说,包围警察局缺乏正当性,充其量只是义愤的血气之勇而已。血气之勇是
赢不了马政府的。我想他们也很懂这件事,所以今天的事,很可能是被煽动的,
目的是要搞臭整个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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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9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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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Handway:爱说分化的,就是在搞分化 04/12 02:42
2F:推 ilohoo:找议员算管道内吗? 04/12 02:42
4F:→ dderfken:所以出来争权益还要担心不要被弄臭就对了... 04/12 02:43
5F:→ dderfken:会担心那种鬼东西表示你没感觉到有什麽危险 04/12 02:44
如果你不在乎「失败」的话,的确可以不用担心弄臭
如果你不在乎正当性的话,直接武力革命不更好?
那个「自主抗争行动的几点声明」更是搞笑了,通篇都是在说对方如何如何违法,
请问那里可以说明你行为正当? 不是对方违法你的行为就正当ㄟ!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2:52:08
6F:→ justinhsu13:申诉管道是有,但是有急迫性的问题,急迫性乃指当下 04/12 02:45
7F:→ justinhsu13:不集会权利就要不回来了,而本次是公投盟的集会自由权 04/12 02:46
8F:→ justinhsu13:至少他们明天的集会自由权不这样是要不回来的 04/12 02:48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不可以说,政府多扣了我几块钱税,我就去包围国税局?
再说一次,如果凡事都这样解决,我们就不用法院了。只有具备充分正当性的情况
,才能用这种手段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2:55:51
9F:→ Faye88:任意违宪人民集会自由已经不是单纯的程序错误 04/12 02:54
10F:→ knowing:有急迫性 没看人家权利被剥夺,都想不开要自杀了 04/12 02:58
讲难听一点,想不开要自杀那是你家的事。如果要自杀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不是
太方便了?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3:01:01
11F:→ knowing:现在还在医院吧 04/12 02:59
12F:→ xd1943:政府扣我几块钱 我明天就赚回来 政府不准你集会永远别上街 04/12 03:01
13F:→ Faye88:体制内谁有那麽大权利决定所有机关日後务必遵守宪法吗 04/12 03:02
14F:→ xd1943:讲难听点你的论点很怪 前几篇一直被我打脸 04/12 03:02
很简单,他说你没有路权,可是你不真的没有,那何必包围警察局? 你就继续
到立法院,他要捉你你就给他捉,他捉你的那一刻你就赢了,因为有正当性的
是你不是他。你包围警察局,我只问两个问题,你逼他答应你那些诉求,请问
正当在那? 如果他不答应,请问你想怎样? 你不是帮派流氓,一言不合就想和
对方对干ㄟ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3:12:15
15F:→ knowing:人家就以集会做为人生的目的,都申请五年了,现在竟宣告以 04/12 03:03
16F:→ xd1943:本来就有急迫性问题 假设今天没人去包围 方不就继续爽爽当 04/12 03:03
17F:→ knowing:後都不能许可,不是判人家无期徒刑吗 04/12 03:03
18F:→ knowing:如果国税局私自扣了很大笔钱让人活不下去 没有急迫性吗 04/12 03:08
19F:推 xd1943:很简单他会想办法把这件事情吞下去 因为公投盟是弱势的 04/12 03:14
20F:→ xd1943:事实上有对干起来吗??等你打赢官司的时候你也不用上街了 04/12 03:14
21F:→ xd1943:如果他不答应更好 直接向全台湾宣示我们违宪可以 04/12 03:15
22F:→ xd1943:想想大埔案 最後官司不是赢了 问题是房子也拆了 人也死了 04/12 03:15
23F:→ xd1943:最後某县长还在那边哭哭求情 有没有相似? 04/12 03:16
24F:→ xd1943:房=公投盟 县长=方 继续寻求和平理性阿 04/12 03:16
25F:→ xd1943:你以为只做那些东西简单可以达到直接打後面的马江? 04/12 03:17
26F:→ xd1943:小怪不清 後面的王只会越来越开心 04/12 03:18
你会想「清」掉对方就表示你根本搞不懂运动的本质
除非你想使用暴力手段,否则你不可能透过任何体制外的手段去「清」掉任何
人,问题是你用了暴力手段,你就达不到你想要的体制改变。所以,根本不要
想要用体制外手段「清」掉任何人,因为那注定是无益的
体制外手段的目的就是争取多数人支持,反抗当权者;体制外手段「清」掉任
何人的想法,除了感觉很爽以外,没有任何工具上的合理性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3:28:57
27F:推 xd1943:你这道理还蛮怪的 你的敌人不甩宪法 你还跟她说ㄟ你违法了 04/12 03:32
28F:→ xd1943:事实上我们就是达到了目的 一天拿回路权 04/12 03:33
29F:→ xd1943:用合法的手段也好 用体制外的也行 达成才是我们的目的 04/12 03:33
30F:嘘 xd1943:想想这段时间内政府做过的事情吧 再想想体制内的方法是否行 04/12 03:35
31F:→ xd1943:拿回路权就是我们要做的 而他因为失信下台 不为过吧 04/12 03:37
32F:→ xd1943:而且下台还是被慰留 这不是演戏 什麽才是演戏 04/12 03:37
那你还是没搞懂,「拿回路权」要干嘛? 拿回路权充其量是手段,而且还是微不足道
的手段,目的是要促成多数人反抗现政府。如果无法达到目的,有手段又如何? 盲
动而已,拿回路权又怎样? 赔上形象怎麽看都不是合算的生意。你用体制外的手段
叫他下台,结果他下台了吗? 没有嘛! 你行动没有结果,就是作虚功,这种事情发
生太多次,结果人气溃散,就是整场运动失败而已,这就是你要看到的结果?
※ 编辑: Okak (59.115.99.135), 04/12/2014 04:46:40
33F:嘘 xd1943:我们不需要的就是形象 因为不管做什麽都会被抹黑 软土深掘 04/12 05:02
34F:→ xd1943:太阳花能在外二十多天也是有申请花钱的 以後连申请也不行 04/12 05:02
35F:→ xd1943:直接加入黑名单 04/12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