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s954411 (ns95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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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到底违哪一条宪法? 诚心发话
时间Fri Apr 11 20:47:57 2014
※ 引述《minicg47482 (*城市蚊子*)》之铭言:
: ※ 引述《abe10 (Shinnosuke)》之铭言:
: : 你们一直在说 警察违宪
: : 请问一下到底是违了哪一条宪法
: : 诚心发问
: 违法:柔性劝离变强制驱离,立院内中正一分局也无权进入驱离。
: 违宪:宪法第14条保障人民有集会及结社的自由。
: 中正一分局却宣布公投盟日後所申请的集会不予许可,违反人民集会自由。
: 违信:凌晨保证绝不驱离,早上突袭老人家。
这篇不够精确,鲁鲁统粉说一下好了
应该先从大法官解释开始看
大法官解释718号 宣告集会游行需要许可是违宪的
所以一年内失效
正常而言,这法律是一年内失效,一般称作衔接条款,避免不安定
但是因为目前所谓许可违宪,所以应该符合宪法意旨是
所有申请都给过,就算没申请的也不处罚
在这过渡期等待新法完成
以上所述
所以在这过渡期间,本来就没有撤销许可这件事情发生
就算要撤销许可,从集游法上也没有规定
要回到行政程序法上来看,行政程序法有规定违法处分可以撤销
所以中正分局在合法集会五年後突然发现,原来这五年他们都违法喔
所以要撤销许可??? 到底为什麽违法,可能要问问他们了
再来是,给予集会游行许可是授予利益处分
会有信赖保护问题,信赖保护问题是,政府给你一个利益时,你相信而去做一定行为时
政府要取消这利益,是需要考虑你信赖政府的行为
今天授予利益处分,集会了五年,然後有没有重大公益到可以撤销????
这是可以想想的...
最後行政程序法也有规定,行政行为必须以,诚实信用为之
以及行政行为不限形式性,口头也可以当作行政处分
不驱离能不能当作一个处分做信赖基础也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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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ian1983:你说的就是我要说的 04/11 20:48
2F:→ chian1983:就是信赖保护 04/11 20:49
3F:推 ducks:推 今日不抗争 明天就站不出来了 04/11 20:49
4F:嘘 KobeRapist:胡说八道 中正分局明明有说为什麽撤销许可 04/11 20:49
5F:推 aa1477888: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法源依据 04/11 20:49
6F:推 iamOsaka:某族群会选择性跳过这篇 然後说你们是暴民就是暴民 04/11 20:49
7F:→ aa1477888:法律没说你可以撤回去 你就不能撤回去 04/11 20:50
8F:→ KobeRapist:因为他们多次违规才取消的 不是原PO这篇乱说的理由 04/11 20:50
9F:→ vicklin:但是那个理由已经违宪了吧... 04/11 20:50
10F:→ iamOsaka:三楼应该是反串的吧XD 大家不要太认真 04/11 20:50
11F:→ iamOsaka:四楼说错 04/11 20:50
12F:→ vicklin:他们违的"规"本身也已经不是规了 04/11 20:50
13F:→ KobeRapist:某族群会选择性相信这篇 因为立场对了 是非就不重要了 04/11 20:50
14F:→ chian1983:KOBE 大法官说那种叫许可制 违宪 04/11 20:50
15F:→ aa1477888:理由什麽都是浮云 法律没有根本没有给你设黑名单的权力 04/11 20:50
16F:→ minicg47482:其实我觉得讲太仔细会让很多人会直接想end 04/11 20:50
17F:推 sorryfly:与这次大法官释宪无关 是对未来不予许可有问题 04/11 20:51
18F:→ minicg47482:所以我现在有人问这种问题我都尽量最简化回答.. 04/11 20:51
19F:→ chian1983:这篇回文已经是最佳解 04/11 20:51
20F:→ iamOsaka:OK阿 有哪一条法可以直接禁止特定团体未来申请路权的权利 04/11 20:51
21F:推 greedypeople: 04/11 20:51
22F:→ chian1983:连罪犯出狱都能自新的机会 抗争黑名单依据在哪? 04/11 20:52
23F:→ iamOsaka:说别人选择性相信的人 应该从不去探求事情的真相吧 04/11 20:52
24F:→ KobeRapist:集会游行是由禁制区的 多次跑到禁制区 被取消活该 04/11 20:52
25F:→ KobeRapist:=========大法官可没说集会游行无禁制区喔============ 04/11 20:53
26F:→ aa1477888:所以呢? 依法行政就是法律没说可以 就是不能做 04/11 20:53
27F:→ chian1983:KOBE 大法官只有宣示性 详细内容要立院修法改掉 04/11 20:54
28F:→ aa1477888:政府不是最喜欢依法行政? 04/11 20:54
29F:→ chian1983:所以才会明年才失效 给立院重新立法空间 04/11 20:54
30F:→ aa1477888:现在中正一分局这行为就是预设人民犯罪 强烈违宪 04/11 20:54
31F:→ greedypeople:这篇解释的那麽清楚 还看不懂得应该就只是单纯的 04/11 20:54
32F:→ chian1983:原则上 禁制区要看大法官解释文内文有没有提到 04/11 20:54
33F:→ greedypeople:不想看懂 04/11 20:54
34F:推 newland:推个。 04/11 20:54
35F:推 sorryfly:OK阿 你说多次违规取消这次申请 你凭什麽不接受以後的? 04/11 20:55
36F:→ chian1983:这篇看不懂 我们法治教育真的要再加加油 04/11 20:55
37F:嘘 KobeRapist:====我再说一次 集会游行是有禁制区的 不要只看立场=== 04/11 20:55
38F:→ chian1983:累犯也会让他服完刑出狱 警察凭甚麽永久不得别人抗议? 04/11 20:55
39F:→ chian1983:KOBE 多念法律拉 我不想讲了 重点不在禁制区 04/11 20:56
40F:→ sorryfly:======我也说一下 违宪是针对禁止许可人家未来的申请==== 04/11 20:56
41F:推 greedypeople:抵制废嘘 04/11 20:56
42F:→ chian1983:这次包围重点不在禁制区 04/11 20:56
跳针禁制区是不是
第 6 条
集会、游行不得在左列地区及其周边范围举行。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
在此限:
一、总统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各级法院及总统、副总统官邸。
二、国际机场、港口。
三、重要军事设施地区。
四、各国驻华使领馆、代表机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馆长官邸。
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地区之周边范围,由内政部划定公告;第三款地区之
周边范围,由国防部划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区之周边
范围,由外交部划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禁制区在哪??跳针前都不翻法条,要战也要战斗力强点好吗??
※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0:58:05
43F:→ chian1983:我的立场就是大法官所说的 法律所说的 解释而来的 04/11 20:57
44F:→ greedypeople:简单的说 许可本身如果不给是违宪 禁止所有日後的 04/11 20:58
45F:嘘 KobeRapist:这一篇的内容根本是胡说八道 颠倒是非 04/11 20:58
46F:→ greedypeople:的申请是违反集游法本身 04/11 20:58
47F:→ KobeRapist:行政院是禁制区呀 有人故意没看到是不是呀? 04/11 20:59
48F:→ KobeRapist:同年4月6日率领群众至总统寓所(集会游行禁制区)周边 04/11 21:00
49F:→ KobeRapist:7日率领群众至行政院北平东路後门(集会游行禁制区)违 04/11 21:00
50F:推 tsubasawolfy:上面没立法院阿 有人目小? 04/11 21:00
51F:→ KobeRapist:法集会。 04/11 21:01
52F:→ KobeRapist:所以这一篇的内容根本是胡说八道 颠倒是非 04/11 21:02
53F:推 sorryfly:今早凌晨他们是在"立法院"被强制驱离! 你平行时空? 04/11 21:02
54F:推 greedypeople:这篇明明写的很好吧 04/11 21:03
55F:推 gn005066:KOBE真是键盘大法官 你哪边看到禁制区有立法院 04/11 21:03
56F:嘘 KobeRapist:在合法集会五年後突然发现??? 根本是忽视多次违规事实 04/11 21:04
57F:→ KobeRapist:有些人真的是只到自己想到的 他们6 7日跑到禁制区过 04/11 21:05
58F:推 greedypeople:我私心觉得这篇是所有系列文里面最精准的 04/11 21:05
59F:嘘 KobeRapist:==========还是没人敢回应他们6 7日违规行为========== 04/11 21:07
60F:→ KobeRapist:=====还是只看到自己想看的 只因为立场对了就对了===== 04/11 21:07
61F:推 Skyskyplay:我是不懂跑到行政院可以当清立法院原因的道理啦 04/11 21:09
62F:推 sorryfly:违规行为拟取消他昨日路权 然後呢? 哪一条让你可以限制他 04/11 21:09
跑到禁制区,应该是禁止到禁制区集会游行
和取消立法院的集会游行有何关联??
难道因为曾经到禁制区的违法集会
会影响到本来合法的合法集会??
当然到禁制区可以驱赶,禁止在禁制区集会
那为什麽在立法院的合法集会
要被取消???
我脑袋是不太能以解关联在哪里?
※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1:11:04
63F:→ sorryfly:未来申请的权利? 04/11 21:09
64F:→ sorryfly:更何况那个违规行为还有待商榷勒 他说违规你就违规? 04/11 21:09
65F:嘘 KobeRapist:不要再跳针了 这篇内容是说"在合法集会五年後突然发现" 04/11 21:09
66F:→ KobeRapist:跑去禁制区不叫违规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1 21:10
67F:→ sorryfly:他去禁制区你可以在禁制区抓他 和他在立法院有关吗? 04/11 21:10
68F:→ KobeRapist:==============果然是只因为立场对了就对了=========== 04/11 21:11
你真的是念法律的吗??
要不要我寄本宪法给你重念阿??
※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1:12:42
69F:→ sorryfly:你要不要把因果关系也学一学? 04/11 21:11
70F:→ KobeRapist:跑到禁制区,应该是禁止到禁制区集会游行 XDDDDDDDDDDD 04/11 21:11
71F:→ a0931884572:那我在鹅銮鼻申请路权 结果跑去行政院抗议 04/11 21:11
72F:→ a0931884572:那我鹅銮鼻的申请就违法罗? 04/11 21:12
73F:→ sorryfly:不然我去行政院走一走 警察连我出门逛街都可以驱离吗? 04/11 21:12
74F:→ KobeRapist:申请游行跑到禁制区 当然是取消这申请呀 04/11 21:13
75F:→ KobeRapist:====快念宪法说可以跑去行政院和总统寓所周边集会呀=== 04/11 21:14
76F:嘘 KobeRapist:====快念宪法说可以跑去行政院和总统寓所周边集会呀=== 04/11 21:16
77F:推 tsubasawolfy:这样就崩溃了 可怜的9.2 04/11 21:17
78F:→ KobeRapist:===========有本事就念出来 不要死不认错呀=========== 04/11 21:17
79F:推 sorryfly:他在立法院集会 跑去行政院你说行政院不能集会可以把他在 04/11 21:17
80F:→ KobeRapist:哈哈哈哈哈 被电爆 就开始戴帽子了 04/11 21:18
81F:→ sorryfly:行政院驱散 但这和他申请立法院集会根本是两个独立事件 04/11 21:18
82F:→ a0931884572:话说宪法也没有规定不可以 那是授权给法律规范 04/11 21:18
83F:→ KobeRapist:有本事 就快把宪法念出来 来电爆我呀 04/11 21:18
84F:→ KobeRapist:这一篇内容是在说撤销申请许可啦 一堆人看不懂喔 04/11 21:19
85F:嘘 KobeRapist:太多人看不懂了 撤销申请许可的原因是违规跑去禁制区 04/11 21:22
86F:→ KobeRapist:不是这篇内文所说的原因 所以原PO是在胡说八道 04/11 21:22
立法院的合法会因为在禁制区游行变成违法吗???
你回答我这问题
没有人说去行政院可以,但是有这样连动吗???
就小弟所学是,不可以
87F:推 sorryfly:那是你说的阿 我说是独立事件阿 04/11 21:23
88F:→ sorryfly:那我们来根据到底能不能用行政院违规来撤销立法院申请嘛~ 04/11 21:23
※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1:24:53
89F:→ sorryfly:不是要行政诉讼一下嘛 有说可以说撤销就撤销吗? 04/11 21:24
另外,关於禁制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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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1:25:55
90F:→ sorryfly:就因果关系阿 他一直跳针把独立两事件连在一起阿 颇呵 04/11 21:25
91F:嘘 KobeRapist:=========跑去在禁制区游行 就可以取消你的申请======= 04/11 21:25
92F:嘘 KobeRapist:去看看第11条之二是写什麽啦 04/11 21:29
93F:→ KobeRapist:欢迎大家讲不过我 然後扣我帽子 因为这就是你们的水准 04/11 21:30
没有11条之二阿,
集会游行法没有11条之二耶
果然不是念法律的
还好,我以为念法的程度可以那麽弱
※ 编辑: ns954411 (114.37.241.158), 04/11/2014 2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