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ff23 (笔名:苏温永)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闲聊] 西甲大战part3 乡民vs警察
时间Fri Apr 11 19:30:00 2014
看到这个情景
让我回想起
当年的西甲大战阿
主揪还不出来面对吗?
现场乡民的眼睛现在是红的
完全失去理智了
基本上现况警察开枪都没问题了......
挑起这一切的人
不在现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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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恐惧,所以想反抗,真正的是
勇者无惧、知者无畏、智者不惑,
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
但是非到最後一步,绝不轻易流血,
不要让今日流的血,浇灌肥沃在独裁者的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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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minicg47482:你是住哪个国家 说警察现况可以开枪? 04/11 19:31
2F:嘘 nicktop2001:开个鬼,请问你的法学素养在哪里? 04/11 19:32
3F:嘘 animist:0分 下一位 04/11 19:32
警械条例
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枪械:
一、为避免非常变故,维持社会治安时。
二、骚动行为足以扰乱社会治安时。
三、依法应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脱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脱逃时。
四、警察人员所防卫之土地、建筑物、工作物、车、船、航空器或他人之
生命、身体、自由、财产遭受危害或胁迫时。
五、警察人员之生命、身体、自由、装备遭受强暴或胁迫,或有事实足认
为有受危害之虞时。
六、持有凶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员告诫抛弃,仍不听从时。
七、有前条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枪械不足以制止时。
前项情形於必要时,得并使用其他经核定之器械。
※ 编辑: staff23 (218.210.43.50), 04/11/2014 19:34:32
4F:推 alonzohorse:即使我不太满意现场群众的作为,但开枪就真的… 04/11 19:33
5F:嘘 farre:你在北韩服务? 04/11 19:34
这状况要是发生在美国 基本上就直接荡平了
※ 编辑: staff23 (218.210.43.50), 04/11/2014 19:37:03
6F:嘘 tpkgo: 有种就开阿 怕事情闹不够大的话 04/11 19:36
7F:嘘 Brant08:通缉犯上街都只是路过 这样就受威胁 程度....唉~ 04/11 19:36
8F:→ a0931884572:害我笑了~ 围着骂会构成第五条 哩嘛帮帮忙 04/11 19:37
9F:→ jerrylin:一堆鸟蛋自以为很了解美国警察齁 出过国没有? 04/11 19:37
10F:嘘 zamaki:UCCU 04/11 20:15
11F:→ felixr0123:快开啊,对付平民不是很硬吗~~ 04/11 20:24
12F:嘘 dotZu:开枪啊。开开看嘛。 04/11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