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yyxx77 (中华台北巨炮-陈金锋)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国媒] 追究公民暴力 才是人间公理
时间Fri Apr 11 08:09:39 2014
旺报 洪肇君
反服贸行动落幕,学生们霸占立法院、涉嫌毁坏公物,迫使检方依法发动侦查权。不管主
事者高擎公民抵抗权或者反服贸的大旗,其违法事实公诸全民眼前,为维持国家社会的秩
序,只有依法侦办到底,才能让全民心服口服。
从3月18日学生们攻占立法院开始,警方受限於国会自主权,不敢迳依现行犯逮捕。之後
,反对党立法委员为其守护,立法院不动用警察权驱离,再後来,《服贸协议》经朝野协
商,退回委员会逐条审查。政府在这个事件上已经让步太多,目前唯一仅存不能再退的尊
严,就是确保法律得到明确执行,否则,国将不国。
318反服贸行动的违法事实,可分为两大区块,占领立法院者,属於妨害公务、毁损;攻
占行政院者,也是公然聚众妨害公务、毁损,但情节较立法院严重许多,未来在量刑上,
刑度必然有别。
3月23日晚间,抗议群众攻入行政院,警方被迫动用优势警力驱离,被抹黑成血腥镇压。
当时《旺报》即曾为文质疑,倘若担任过行政院长的苏贞昌、当过副院长的蔡英文还在任
,请问他们该如何处理?
民国89年,李登辉总统任内,国民党在总统大选失利,国民党支持者包围中央党部,警方
动用喷水车驱离群众;民国95年,红衫军「天下围攻」行动,当时总统是陈水扁、行政院
长是苏贞昌,因为抗议群众後来脱序且偏离游行路线,也是驱离。
法律是中华民国的法律,不因蓝营或绿营执政而有差别。若公然违法者未获法律制裁,法
律公信力荡然无存。同样的道理,法律面对犯嫌,只问行为犯是否已年满18岁、有无行为
能力,不因犯嫌是学生与否而有差别。
至於检警侦办起诉之後,考量社会观感,是该法轻刑重或法重刑轻,就交由法官独立审判
。
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法律是国家组成的重要部分,用来保护私有财产、确保公权力
得以执行。
318事件已经圆满落幕,不管马政府在《服贸协议》的程序问题上退让了多少,占领立法
院、行政院等违法行为是另外一回事,必须公平处置以儆效尤,否则,政府难系纲常。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11000928-26030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3.40.40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174982.A.3D8.html
※ 编辑: zzyyxx77 (101.3.40.40), 04/11/2014 08:09:53
1F:嘘 Luke2000:国家暴力一定要追究!! 04/11 08:10
2F:嘘 homeman:我偏要追究国家暴力 04/11 08:11
3F:→ BingBaKing:国家暴力不追究? 04/11 08:11
4F:→ turtleaoc:跟旺报这种东西认真什麽啦... 04/11 08:12
5F:嘘 gensim:我只看到狗在叫 旺旺旺 04/11 08:13
6F:嘘 justice0926:政府对於人民诉求 用“让步”就知道还在封建旧时代了 04/11 08:15
7F:嘘 Miule:......共产党同步接轨 04/11 08:16
8F:嘘 prestigejoM:哪时要升城堡时代还是帝王时代 04/11 08:18
9F:嘘 peishia:公三小 04/11 08:19
10F:嘘 cwjing:旺报 04/11 08:26
11F:嘘 yor:旺旺汪汪 04/11 08:27
12F:嘘 Miule:浪费纸张,树木在哭泣 04/11 08:29
13F:嘘 ahbean:洪肇君你妈好可怜 04/11 11:09
14F:推 emeth66:追究症腐暴力才是人间公理! 04/11 12:19
15F:→ TWkiller:国家暴力不追究才悲哀 04/11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