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terdunk (你能听到我的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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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尚须7万人连署查马卡茸绿卡(4/23截止)
时间Thu Apr 10 10:48:29 2014
※ 引述《Spade (JACK)》之铭言:
: 刚刚看直播戴帽子的那位仁兄宣传的
: 连署网站
: http://ppt.cc/N5Ut
: 教学
: http://ppt.cc/d3P3
: 大家快连署阿~~~~~
奇怪了,
现今网路发达的世代,
大家都不先了解中华民国法律再来连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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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三条第二项清楚解释:
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
依规定应於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者,
须於到职时另行具结,
并於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法条明文规定,
若在到职前已经确定为双重国籍身分,
必须要在到职前办理放弃。
实质上绿卡代表的是"永久居留权",
并不具备美国公民和国民的身分。
国内绿卡相关争议问题,
铨叙部於2010年做出[部特四字第0993241063号]函释,
函释内容明确的告知,
外国籍通常会一并取得该国居留权,
但单独取得外国居留权,
一般认为只能长期居住该国,
通常不具该国国籍,
因此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公务员不违反国籍法及公务人员任用法。
结论是持有"绿卡"并不违反公务人员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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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身分适用於公务员任用法,
就算他真的有绿卡也没有违法,
就算他之前有公民身分只要在到职前提放弃就好啦,
大家都爱用酸葡萄心理来诠释事情,
大声说话前先翻翻本国法规资料库,
加油 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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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乡民最近总是斗志高昂战斗力旺盛呢?
该给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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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haiphai:"只要在到职前提放弃就好" <-- 您说到重点了啊! 04/10 10:50
2F:推 BingBaKing:不过美国政府也不会公布个人到底有没有绿卡 04/10 10:51
3F:→ carterdunk:基本上 懂法的都知道 要当总统 需要放弃国籍 04/10 10:52
4F:→ carterdunk:但是绿卡可以不用放弃 04/10 10:52
5F:推 t77133562003:他自己都说不清了 不用帮他解释拉XDD 04/10 10:52
6F:推 somtw:Taiwam是什麽? 04/10 10:53
7F:推 iamten:有绿卡住五年 就可以变公民了啦 04/10 10:54
8F:推 t77133562003:马没有去办放弃 这才是问题 他绿卡一直有效WW 04/10 10:56
9F:→ carterdunk:绿卡住五年可变成公民 <--- 看到这句话就知道不懂装懂 04/10 10:56
10F:→ t77133562003:他只有一直说会自动失效 WW 04/10 10:56
11F:→ carterdunk:绿卡发证後十年期内 五年内住满两年半 并宣誓 04/10 10:57
12F:→ carterdunk:使得成为美国公民 但有效期基本上只有十年 04/10 10:57
13F:推 cjepj:不要拿法律出来坦啦 马博士提过绿卡失效论 应该得诺贝尔奖 04/10 10:57
14F:→ carterdunk:一群不懂的人不要一直打脸阿 哀 04/10 10:57
15F:→ carterdunk:Taiwam都可以拼错 程度可见一斑 04/10 11:00
16F:→ todo0222:想打脸的人都反被自己打...这事情都腿了这麽久说.. 04/10 11:02
17F:推 SPiCa0831:此篇正解! 很多人搞不清楚绿卡是干嘛的 = = 04/10 14:13
18F:→ SPiCa0831:你不住那边还拿着那边的居留证不知有啥用 04/10 14:14
19F:→ tort:只是想知道他有没有绿卡不行吗? 04/1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