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quarka (Womanizer)
标题Re: [闲聊] 黑箱是蔡英文用出来的?
时间Thu Apr 10 07:31:55 2014
我蓝绿都不是, 纯反此版服贸,
我的回答是:服贸牵涉太广, 一定需法律修正或另以法律定之,
怎麽可能用"行政命令"送立法院备查即可?
就算蔡英文翻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修改成"协议之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
无需另以法律定之者, ...略...报请行政院核定, 并送立法院备查"
但重点还是在服贸一定涉及法律修正啊!
所以我觉得他的回覆没啥问题---"..略...其关系到各个层面的问题及涉及人民权利及义务
的重大变动,早已超过2003年修法当时的时空背景及考量因素。"
http://iservice.ltn.com.tw/2013/specials/stp/news.php?rno=6&no=976184&type=l
但同一时间被加上的"其程序,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 我就不是很能理解就是了。
有人了解当时的背景吗? Thanks.
以下是党工拿出来攻击的叙述:
民国91年9月底扁政府陆委会主委蔡英文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翻修,提出扁政府
行政院草案,第五条规定「协议之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
理机关应於协议签署後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定,(见院总字第1554号政府提案第8786号)
」(也就是说,蔡英文认为服贸协议,仅需行政部门片面决定即可)
10月初国民党深觉此案不妥,由立委陈学圣领衔提出修正案,共有国亲两党43位立委与民
进党1位立委李文忠连署。在第5条第2项内加上「并送立法院备查(见院总字第1554号委
员提案第4379号)」等字眼。
蔡英文眼见无法拒绝,竟然临时想出特别加上「其程序,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等字
眼。(也就是说,蔡英文认为如有必要时,两岸协议可以「黑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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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DDLEE:所以讲ㄧ对就是小央弄的 04/10 08:58
2F:→ antje1211:最好笑的是93年到103年间 立委们都不想修正这法条? 04/10 09:19
3F:→ JJFROMCIA:+1 蓝绿都不是 对政客无信任感 罢免门槛降低最实在 04/10 09:27
4F:推 winterson:一直有人提监督机制,但都KMT挡下来 04/10 11:17
5F:→ CLIFFXX:"机密"方式不是由行政院认定机密程度 再交由立法院"秘密" 04/10 20:15
6F:→ CLIFFXX:审议 04/10 20:16
7F:→ CLIFFXX:我的解读是这样子的..所以还是要给立法院知道 04/1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