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ddens123 (我在日本东京热)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Fw: [问卦] 有没有自由贸易是番区的八卦
时间Wed Apr 9 16:36:56 2014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HGJA3F ]
作者: giddens123 (我在日本东京热)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有没有自由贸易是番区的八卦
时间: Wed Apr 9 16:28:55 2014
今天在看昨天晚上的大肠花垃圾话论坛! 全民来开干!
看到2:22:15有一个女生上台干古
他提到一个事情好像很少拨报出来
就是所谓的自由贸易示范区
下面是我一边听一边打得逐字稿
有些小瑕疵请大家包含
2:15的女生:干你娘老基掰,就是看了节目非常激动的就跑过来了,然後
主持:请问你家在哪里?我没有要跟你回家的意思。请问你家在哪里?
女:ㄟ~那个来自星星 唉唷没事 就是
主持:拒看韩剧
女:就是,就是我觉得他们第一天不应该让警察围在那边,
阻止警察换班就好,形成共识是怎样 ,再来就是现在在那边清甚麽立法院,
马的,这样不是自己打脸吗?
对不起我把你家弄乱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帮你回复原状
是怎样?这不是自己打脸到底是甚麽 大家仔细想一下
还有一件很重要很严重的事情 大家不要以为服贸档下来就没事了
现在有一个很阴险的条例叫做自由贸易经济示范区
明天在台大医院
主持 :台大医院?
女:对台大医院开公听会,然後自经区是一个非常阴险的条款
为什麽呢?他开放国外可以来这边设大学,然後大买校地然後还可以低价竞争
,严重的冲击我国已经非常脆弱的高等教育,还有就是来台湾就读只要就读两年,
直系亲属和二等亲属都可以移民来台湾,形同是租借区,大家要不要想一下这有多恐怖?
还有病人可以带四名照顾者一起来台湾,就是大家拜托去看FACEBOOK巷子口的社会学(应
是巷仔口社会学),
非常非常可怕,如果服贸是马关条约,那他这个就是等於、就是划一个地让他们自己进来
在这里存活这样子,请大家正视这件事情
那谢谢大家
干你娘老基掰
然後下面这个是辅仁大学社会系教授戴伯芬的文章
「一台两治:自由贸易示范区对高等教育的冲击」
http://twstreetcorner.org/2014/04/08/taipofen-2/
内容有点多就请恕我不复制过来了,
然後期中比较引人注目的ㄧ段是有关病人移民的事情
戴教授请容许我复制过来︰
而最令人匪疑所思的则是所谓的「病人移民」,一位大陆病人随行可以携带四位移民进入
台湾就医。依修订的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七条之一规定,大陆地区人民
患有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得於台湾地区接受医疗服务之疾病者,得申请进入台湾地区
就医,并应於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之医疗机构为之。前项大陆地区人民,得申请其配
偶或三亲等内亲属二人同行;必要时,并得申请大陆地区医护人员二人随同照料。
所有国家开放移民皆以专业技术人才或投资移民为主,台湾的自经区竟然始无前例地创出
病人移民,容许中国病人一人携四人在台投医,不仅使台湾有限的医疗资源雪上加霜,更
大开假看病真移民的後门。
然而这可说是台湾又达成一个世界第一个开放病人移民的国家,
假设至此,只要他来台湾自由行或者跟团,
如有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得於台湾地区接受医疗服务之疾病者
便可申请在台就医还可带配偶或三等亲内亲属二人同行,
这这这真不知道该说甚麽了,简直是灾难啊原本只是想听一下干古而已
,却听到这一件跟服贸一样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当我们忙着去中天抗议、去割菜正元懒尾的时候,
这个政府又偷偷摸摸的举办公听会,又要草率的将台湾一起送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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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0.4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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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e: ......台湾以後还能住吗?? 04/09 16:3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giddens123 (111.250.40.178), 04/09/2014 16:36:56
2F:推 cd12631:不能住 这比统一还恐怖 04/09 16:40
3F:嘘 victor3099:又在造谣 台湾高等教育低价是大家都知道的吧 04/09 16:42
4F:→ victor3099:这麽低价又有教育部补助的大学 其他人是要怎麽低价竞 04/09 16:43
5F:→ victor3099:争? 有够没理性的 04/09 16:43
6F:→ victor3099:是说现在不管合不合逻辑 先贴别人会低价竞争就赢了? 04/09 16:44
7F:推 bioyfeng:重点在病人移民是很恐怖的事... 04/09 16:44
8F:推 xheath:理性?? 就知道台湾很强了 还要来竞争这块 不是更白痴 04/09 16:44
9F:→ xheath:对面还真他妈让利 04/09 16:45
11F:→ victor3099: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接受医疗服务,其停留期间不得逾 04/09 16:48
12F:→ victor3099:3个月,必要时得延长之,每次延期不得逾2个月,回诊 04/09 16:48
13F:→ victor3099:者其在台停留天数另增加5天,但不得逾3个月之效期。 04/09 16:48
14F:→ victor3099:现在是连文组的社会系教授也不会找资料就是了? 04/09 16:49
15F:→ victor3099:受不了这群先造谣就赢 完全不会查证的 04/09 16:50
16F:嘘 xheath:所以现在在台湾的消失的大陆人都是依照你说的方是在规范的 04/09 16:50
Q4:请问大陆地区人民专案来台接受医疗服务之核发签证种类及效期为何?
A4:
(一)核发1年至3年逐次加签入出境许可证,在有效期间内办理加签後,即可入出境;
其加签效期,自加签之翌日起6个月。但不得逾逐次加签入出境许可证之有效期间(依据
医疗计画及疗程表所叙明之医疗全程时间核予停留效期),回诊者亦同。
(二)申请就医疗程属短期且一次即可完成,依据医疗机构出具无回诊之必要相关证明,
核发单次入出境许可证。
就以我看到的好像跟你不一样
※ 编辑: giddens123 (111.250.40.178), 04/09/2014 16:51:35
17F:→ xheath:内文提的是内政部入出国 你提的是医疗办法 04/09 16:51
18F:→ xheath:真的规范那麽严谨 哪会有一堆大陆人在台湾消失联络不到= = 04/09 16:52
19F:嘘 victor3099:我只问 投资移民早在服贸前已经开放了 你们有看到郑教 04/09 16:53
20F:→ victor3099:授说的到处都中国人吗? 隔壁面店全家投资移民?台大经 04/09 16:53
21F:→ victor3099:济郑教授什麽时候才要为他的错误道歉? 连字面上的跨国 04/09 16:53
22F:→ victor3099:企业都无视 04/09 16:53
这是你跟郑教授的事情欢迎你跟他定辜汁
23F:→ bioyfeng:我看到妊娠也在疾病列中,那不就代表以後一堆大陆人来台 04/09 16:53
24F:→ victor3099:请原po看Q6 04/09 16:53
我看完啦 蛋是他可加签一到三年的出境许可证 如果他现在怀孕一个月还可
依据医疗计画及疗程表所叙明之医疗全程时间核予停留效期
住在台湾直到他生产
25F:→ xheath:没有到处都中国人?? 我现在带你去看 如果我找到很多中国人 04/09 16:54
26F:→ bioyfeng:生小孩,然後小孩拿台湾身分证,之後双亲办依亲待台湾 04/09 16:54
27F:→ xheath:不是来旅游的 你能负责吗?? 04/09 16:54
28F:→ xheath:少扯到懒人包 04/09 16:55
29F:→ bioyfeng:如果我说的有可能成真的话,那这不就是病人移民的方法? 04/09 16:56
※ 编辑: giddens123 (111.250.40.178), 04/09/2014 16:59:45
30F:→ xheath:bioy大 台湾应该还是属人主义吧= =" 04/09 16:58
31F:→ victor3099:x如果你找到台湾有大陆投资移民开的面店 再说 04/09 17:00
32F:→ xheath:又限定面店?? 还有啥条件 开一开 04/09 17:00
你自己负的网页 Q1:请问如果大陆人士要到台湾地区接受医疗服务,是否有疾病种类限制?
二十五 妊娠及相关重大并发症
Q14:我想来台就医,我的亲人可以陪我ㄧ起来吗?我可以有几个亲人一起来台湾?该准
备哪些资料?
A14:病患之配偶或3亲等内亲属2人亦得申请随行照料,必要时并得申请大陆地区医护人
员2人随同照料。
34F:→ xheath:你要是不能负责 就少在那边东扯西扯 不敢就说 04/09 17:01
35F:→ victor3099:如果父母能来 那我们当初开放探亲的时候就会有移民潮了 04/09 17:01
※ 编辑: giddens123 (111.250.40.178), 04/09/2014 17:03:47
36F:→ victor3099:他懒人包怎麽写 就该全权负责对吧? 04/09 17:01
37F:→ victor3099:600万投资移民的真相是要跨国企业才能搞无限次延期 04/09 17:02
38F:→ victor3099:他故意忽视这一点 只写600万好像很容易 04/09 17:03
39F:嘘 victor3099:原po请看Q6最多停留3个月 04/09 17:05
40F:→ victor3099:在停留3个月就要回去再来的情况下 是不可能依照户籍法 04/09 17:06
41F:→ victor3099:连续居住两年後取得长期居留权 04/09 17:06
42F:→ victor3099:我了解你们没有深入研究问题 所以不知道户籍法的规定 04/09 17:08
43F:→ victor3099: 但一个教授发文章就不该这麽随便 04/09 17:08
44F:→ victor3099:我只能说 这次学运让我看清蛮多教授的程度的 04/09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