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ward56 (Edward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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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爆料] 法务部放话要关学生七年!
时间Wed Apr 9 00:43:06 2014
我想问个问题
不审学生 说得过去吗?
应该说不过去吧
毕竟占领立法院是很严重的事情
当审则审 这是司法部责无旁贷的
如果审的放水 合理吗?
应该不管怎麽说都不合理吧
所以当然是要放重话 该怎麽做就怎麽做
最後的审判结果怎麽样那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觉得大家也不用太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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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lw4e:审当然要审 不过判起来应该是继续打脸政府 04/09 00:44
2F:→ bryantkk:那是亲马派的法官ZZ 看看刚刚黄老师说的 判黄世铭的时候 04/09 00:44
这麽说就审不下去了
只要审的重 就说是亲国民党
这样的角度就不用做事了
3F:→ cunankimo:有了前例 到时候DPP政府上台 红衫军就有理由可以占领了 04/09 00:44
※ 编辑: Edward56 (36.231.73.247), 04/09/2014 00:45:02
4F:→ bryantkk:还引用一堆错误的引述 根本都乱判 04/09 00:44
5F:→ bryantkk:颜色对了 就乱判 颜色不对 就说不过去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04/09 00:45
6F:→ littleotto:一个司法部长说要查学生渎职前要不要先查一下渎职罪... 04/09 00:45
7F:→ bryantkk:事实就是如此阿 你自己去问法律系的 看黄世铭那案子 04/09 00:45
8F:推 shadowkai:审是要审阿 渎职是杀小啦XDDD 04/09 00:45
9F:→ bryantkk:是不是真的判超轻 还有跳针乱判 04/09 00:45
10F:推 sugar327:连我不懂法律看到渎职也傻眼,是记者乱写还是罗莹雪讲的 04/09 00:46
12F:→ littleotto:明明不可能的罪名,司法部长竟然公然放话 04/09 00:46
13F:→ Dhaos:根本没有所谓的公正,只有自由心证啦 04/09 00:47
14F:推 ilohoo:不可能的罪名就是希望不要告成啊 04/09 00:48
15F:推 after1:审当然要审. 还是要看法官怎麽看最终手段性 04/09 00:50
16F:→ prkfcpr:你说严重,那请问是严重哪里?触犯那个严重的法条? 04/09 00:50
17F:→ prkfcpr:接受审判是理所当然,但不表示能扩大加诸莫须有的罪名 04/09 00:51
18F:推 rofer:行政院下的法务部 老板就是江教授 04/09 00:53
19F:→ Islo:部长不能对个案发言,你不知道? 04/09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