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leaf (咩波 )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请益] 关於割阑尾/选罢法的问题
时间Tue Apr 8 22:35:48 2014
http://billy3321.github.io/constitution133/
罢免立委的流程我是参考这个宪法133制作的精美网页。
其中对於第三阶段的神门槛真的是赞叹不已。
上次淡水区罢免wego在第二阶段已经几近成功,
这次在太阳花的加持之下再次达标应不成问题
但是问题是出在第三阶段,需要有选区内1/2的选举人投票
就罢免案来说
反对此案的人只要不出门投票,此案就会自动失效,不需要其他作为
可以想见愿意特地出门投票的,都是赞成罢免案的民众
公民投票的隐私不是应该受到保护,应该要有保密原则不是吗?
之前似乎没有罢免案进行到第三阶段的先例?
这跟其他公投案的性质不同,立委多半有地方势力
这样选罢法的订定上是否有某些瑕疵存在?是否有违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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