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chen (paschen)
标题Re: [募集] 『学生保护民主,我们修复立院』
时间Tue Apr 8 17:26:34 2014
刚看到这篇,可以参考看看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01584759882995&id=100000944336615&stream_ref=5
至於募款,我必须要说,请保持「热情的心,与冷静的脑」。
有同学希望我帮忙宣传「修复三一八立法院行动」,我起初是冷处理,後来则是婉拒。直
到有朋友说,现在有些人已经向她募款,而且金额不小,我才觉得问题严重。
来来来,我们不要当淑娜,来谈谈真正的法律问题。
陈为廷、林飞帆及其他人,究竟在法律上应该怎麽收尾?
先来谈刑法。刑法上他们应该会涉嫌毁损罪、侵入住宅罪与违反集会游行法,这是比较肯
定的。另外妨害公务、强制罪就很难说,因为我并没有看到检方目前侦办的罪名,所以无
从判断起。然而,想破了脑袋,大概这五项罪名可能会比较确定一些。
重点来了,毁损罪、侵入住宅罪,都是告诉乃论,王院长是否愿意以机关首长的身份提告
,那会是关键点,而且犯罪行为结束点开始计算,超过六个月就不能提告。违反集会游行
法,这部法律才刚被宣布部分违宪,如果依法判处,一般而言刑度不会超过六个月,也还
有言论自由的空间可以争辩到宪法层次。至於妨害公务与强制罪,那是社会运动家的宿命
,即便有,也是战功彪炳的勳章,一般而言,法院会判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好吧,除非检方起诉他们叛乱罪,否则我真不知道为何不可能易科罚金?一个月三万元,
纵然全部有罪,被告量刑二年,也不过就是七十二万元。
「我立院聚赌,顶多罚钱,你违宪倾中,可要判三十年。」,高进不是这麽说过吗?所以
,他们不会在牢里请喝寿酒,大家要注意呢!我们更不会没空去!
接下来讲民事。民事,有一笔存在的损失,但是究竟是数千万元还是四亿元,目前语焉不
详,也陷入一团迷雾中。但是,我必须先说明,为什麽现在的活动没有用。因为,立法院
不是这样在处理事情的,他们是公务机关,必须依照公务机关的模式处理。
首先,总务处要检视究竟哪里有问题,然後估价,接着要招标。因为议事要尽快进行,所
以不可能先提出民事诉讼(纵然王院长想提出),会先用立法院的预备金支付。支付完以
後,立法院「或许」,会对於这些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好的,这时候就进入精彩的攻防战。首先,原告要证明确实有这些损失,而且与占领立法
院行动有因果关系,接着才要针对求偿的项目逐项讨论,并且折旧。人工费用不能折,但
是其他物件一定得根据使用年限折算。这样下来,一审诉讼进行三、五年是很正常的,遑
论三审,所以现在募款是在募辛酸的吗?
再来,我们去修立法院,究竟有何意义?首先,募款要特定目的、经过内政部备查,现在
募款的人有依照法律程序走吗?没有可是不行的。再来,募人工去修缮,意义究竟何在?
难道我们以为,把麦克风修好、椅子修好,立法院就不会把这些物品列入财物损失吗?我
们现在应该做的是,聚集能量,等待以後的奋力一搏吧!募款到底是怎麽回事啊?这种东
西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需要多加考量的。
对,多加考量。在网路上,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可是你信不信,接下来诈骗集团的梗会
变成:「一人一百元,救救林飞帆」。
拜托大家,支持学运,一定要有「热情的心,冷静的脑」。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9.232.8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6949197.A.D0B.html
1F:推 chjggpgmfj:已汇 04/08 17:28
2F:推 pisces17th:推 04/08 17:30
3F:→ iqeqicq:还好立法院比人民大会堂便宜多了,人民大会堂有水晶灯啊~ 04/08 17:35
4F:推 slx54461:推 04/08 17:37
5F:→ chjggpgmfj:觉一百万差不多解决,上亿是立法院被炸掉? 04/08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