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beeoteo (YOYO Liao)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国媒] 服贸不民主? 陈以信:蔡英文自打嘴巴
时间Wed Mar 26 10:32:06 2014
※ 引述《biguy (董吱)》之铭言:
: 文/陈以信
: 占据立法院、冲进行政院控诉服贸审查程序「反民主」的抗议学生们一定不知道,他们所
: 严厉指控对象,其实正是12年前的民进党政府与陆委会主委蔡英文。
: 这次争议关键,在於将服贸协议其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第2项规定「(协议)其内
: 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於协议签署後30日内报请行
: 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既然法律明文规定只是「备查」,自然得以适用立法院职
: 权行使法第61条规定:「各委员会审查行政命令,应於院会交付审查後3个月内完成之;
: 逾期未完成者,视为已经审查。」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决议: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本文应经立法院逐条审查,逐条表决;
服务贸易协议特定承诺表应逐项审查、逐项表决,不得予以包
裹表决,非经立法院实质审查通过,不得启动生效条款。」
2013年8月第二次临时会期间,王金平再次确认服贸将采逐条审查方式进行,
不可能自动生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9/today-fo1.htm
相关参考资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6/320877/
所以新订的规则可以无视,今天爱用哪一条就用哪一条。
用上行政命令,是大家同一个国家吗?所以统一了?那麻烦国旗换成五星,总统二字拿掉
谢谢!
: 此事引起公民团体反对,民进党前主席蔡英文更公开质问马英九总统:「两岸服贸协议性
: 质上等同於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试问哪一个民主国家会将如此攸关人民权益、影
: 响重大的涉外协议,当成行政部门可以片面决定的行政命令?不必经过国会审查、批准就
: 可以自动生效?不让人民有置喙的权利?」虽然这番话说的义正辞严,但蔡英文一定忘记
: 了,12年前她的原始提案主张,就是打算让行政部门片面决定即可。
: 民国91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进行立法施行十年以来首度大幅翻修,由时任陆委会主委蔡英
: 文提出行政院草案,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由召委陈学圣担任修法主席,笔者当时就是陈立委
: 国会助理。其中最重要就是制定「复委托」机制,允许陆委会「委托」海基会,与大陆海
: 协会签署两岸协议,当时蔡英文视为该次修法最大成就之一,这也正是服贸协议的法源基
: 础。
: 不过9月底行政院送来草案中,第五条仅规定「其内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无须另以法律
: 定之者,协议办理机关应於协议签署後30日内报请行政院核定(见院总字第1554号政府提
: 案第8786号)。」蔡英文草案用意是,两岸协议由行政机关自行核定即可,立法院根本用
: 不着置喙。换言之,如果当年此案依她版本通过,今日根本没有学生占据国会这回事,因
: 为服贸协议去年7月就会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 但当时国民党深觉此案不妥,因此10月初由立委陈学圣领衔提出修正案,共有国亲两党43
: 位立委与民进党1位立委李文忠连署。在第5条第2项内加上「并送立法院备查(见院总字
: 第1554号委员提案第4379号)」等字眼,藉以避免行政机关规避立法部门监督,最後并案
: 审查获得通过,这才破了蔡英文的局。也就是说,今日国会得有理由审查服贸,还是当年
: 国民党汗马功劳,民进党今日却连一声谢也没有。
: 甚至在委员会询答时,陈学圣特别说明此举是希望让立法院「有主动知道之权」,蔡英文
: 眼见无法拒绝,竟然临时想出特别加上「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等字眼。换言之,她竟
: 还认为如有必要时,两岸协议可以「黑箱」处理。试问:如果她这样做不算「反民主」,
: 怎样才算「反民主」呢?
: 如今民进党不仅刻意忽略这段历史,蔡英文竟还敢问马英九「如何向历史交待」?笔者倒
: 是很好奇民进党与蔡英文要如何向抗议学生交待他们这段「反民主」的过往历史呢?
: ===============================================================
: 尼玛的,我不相信蔡英文会签卖台的服贸
另有推文版有提到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五条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修改是86年5月14日
另 全国法规资料库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5
最新修改日期是 100年12月21日
蔡英文担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时间是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蔡英文
86年的 大陆委会主任委员是 张京育
1996年2月28日~1999年1月31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张京育
100年的 大陆委会主任委员是 赖幸媛
http://zh.wikipedia.org/wiki/赖幸媛
历史大陆委会主任委员
http://zh.wikipedia.org/wiki/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E6.AD.B7.E4.BB.BB.E4.B8.BB.E4.BB.BB.E5.A7.94.E5.93.A1
二次修正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五条第二项 的时间 都不是蔡英文
但蔡英文在位期间确实有进行翻修。但跟这次陈先生所提的第五条第二项一点关系都没有
另外牵扯到的 第4条 与 4-2条,他在位期间也没见到有修正
谢谢,以上有错请指正,有不足之处,也请各高手补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47.99.170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5801131.A.1CC.html
1F:→ diskdie7045:就KMT擅长的模糊战而已~反正八年遗毒~造造谣!! 03/26 10:41
2F:推 Linzoma:KMT的张庆忠都可以说他30秒通过合情合法合理 江宜桦跟马囧 03/26 10:43
3F:→ Linzoma:还应和唱合 警察执法过当 江都可以说成拍肩而已了 03/26 10:43
4F:→ Linzoma:KMT到底还有甚麽信用可言 自己烂不过 还要拖人下水 03/26 10:44
5F:→ subeeoteo:补充一下:86年行政院长是萧万长,100年是吴敦义 03/26 10:48
7F:推 ctotw:蔡英文有修正没错,立法院公报表示朝野协商了 03/27 06:41
8F:→ ctotw:修法是92年的事情,是全修所以写其他部分条文修正 03/27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