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kuo (先认真的人就输了)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心得] 怎麽不想想另一种操作
时间Mon Mar 24 21:18:17 2014
哥的工作每天都是在按计算机~~~~
顺便帮大家按了一下
既然冲撞体制是不合法的, 那就体制内运作~~~~
在场的大家都20岁了, 都是公民了, 拿出你的身分证去连署吧
中和, 离立院一座桥而已, 很好CALL人吧!!
对了, 听说蔡正元是我这区的(掩面)
哥没有对特定人士有偏见, 只是拿他做例子, 希望, 可以解散国会
-----我是分隔线-----
(1)徵求选区内2%选举人同意「提议罢免」
说明:「提议人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二以上,其计算数值尾数如为小数者
,该小数即以整数一计算。」──《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6条第二款。
「公职人员之罢免,得由原选举区选举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罢免案。但就职未满一年者,
不得罢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5条
新北市第八选举区(中和区力行里等76里)
总选举人数:276,684
总票数(投票率):214,000(77.34%)
有效票(比率):209,799(98.04%)
无效票(比率):4,201(1.96%)
号次 候选人 政党 得票数 得票率
1 陈冠腾 无党籍 无党籍 2,147 1.02%
2 张庆忠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01,161 48.22%
3 邱佩琳 无党籍 无党籍 23,023 10.97%
4 江永昌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83,468 39.78%
PS....276,684*2%=5533.68=>5534(提议罢免门槛, 上次WEGO吴过了这门槛)
(2)向选区内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罢免提议书
说明:「填具罢免提议书一份,检附罢免理由书正、副本各一份,提议人名册二份,向选
举委员会提出。」──详见《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6条
(3)开始连署罢免,目标:选区内13%选举人
PS....276,684*13%=35,968.92=>35969(连署罢免门槛, 上次WEGO吴就是在这逃掉的)
说明:「选举委员会收到罢免案提议後,应於二十五日内,查对提议人名册……符合规定
人数,即函告提议人之领衔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内领取连署人名册格式,并於一定
期间内徵求连署。」「罢免案之连署人,以被罢免人原选举区选举人为连署人,其人数应
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十三以上。」──详见《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9-81条
(4)罢免案投票,目标:1/2选举人投票,1/2有效票
说明:「罢免案投票人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罢免票数未超过有
效票数二分之一以上者,均为否决。」──《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0条
PS....276,684*50%=138,342(最少要有这些有效票)
然後69,171同意罢免(最少要过这门槛)
画重点....新北市第八选举区5534位选民签好题出罢免提议书就可以申请罢免张庆忠
接着抠出138342人来投票....其中有69171人盖同意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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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83.209
1F:推 snocia:最难的是(4) 无感的3成加上外加死忠689 保证不过 03/24 21:21
2F:→ tykuo:这麽多立委....挑台北市的下手, 其他很快就表态了 03/24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