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loucow (天气太冷.结果外套被偷走)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Fw: [爆卦] 关於投票权
时间Mon Mar 24 14:43:15 2014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Bz6SDy ]
作者: joloucow (天气太冷.结果外套被偷走)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关於投票权
时间: Mon Mar 24 14:32:57 2014
我不是念法律的
但我跟我朋友在心中一直有个疑惑 就是关於投票权这一块
所以找了一些资料
如果有错的话还请版友指证
首先针对大陆人士如果移民过来满两年 可取得定居权
资料如下
佐证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8.htm
(四) 大陆地区人民基於经济之考量,经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满2年者,
得申请定居。
佐证二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_cert.asp?xItem=1089327&ctNode=32595&mp=1
一、适用对象:大陆地区人民,经专案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连续满二年
且每年在台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时符合一定条件者
取得定居权之後
再参照
http://intermargins.net/Column/19.htm
第二段
什麽叫「定居」?就是取得「台湾人」的「公民身分」,不但可以永久居住在台湾,
拿到中华民国身分证与护照,而且可以投票选总统。依据宪法的规定,原籍大陆人民
一旦获准定居,就是「台湾地区人民」。无论政治上你认为两岸关系是「两国」还是
「一国」,他们都是「本国人」,所以政府不能拿对待一般「外国人」或「大陆人民
」的标准来对待已经定居在台湾的「正港台湾人」。
因此获得投票权
所以结论是 即刻起申办
至2016/03/24 大陆来台居民可获得投票权
如果有错 还烦请版友指证
如果属实的话
还会有属於我们台湾人自己的的选举吗?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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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96.37.158
1F:推 shaffer:你知道的太多了… 03/24 14:34
2F:推 kikmokimo:其实大陆来台的多半是已经结婚的妇女 03/24 14:34
3F:→ reaturn:没有,而且这法条在国民党控制议会下还有可能再修改 03/24 14:34
4F:→ kikmokimo:而且他们必须要放弃大陆国籍 才能够有投票权 03/24 14:34
5F:→ reaturn:做非常糟的想法,可以改成来台六个月具公权 03/24 14:34
6F:→ walhalla:你lag了吗?就是因为有未来铁票,否则ma19怎麽敢一直恶搞 03/24 14:35
7F:→ limpidsky:放弃国籍又如何........... 03/24 14:35
8F:推 tsubasa6405:是的 放弃国籍又如何 弄成同一国将来还是一样 03/24 14:35
9F:→ reaturn:因为立法权在国民党身上,只要他们再黑一点你真的没皮条 03/24 14:35
10F:推 taurus512:之前都有陆配说要选立委三小的了 03/24 14:35
11F:→ kikmokimo:现在国会最多的是蓝色的 所以要修法不是不无可能... 03/24 14:36
12F:推 rota:马狗这畜牲直接宣布来台的死支那贱畜即是台湾人,你也没办法 03/24 14:40
13F:→ ilanese:外籍配偶投票大多偏向蓝色~~(真不知道国民党是给他们什麽 03/24 14:41
14F:→ ilanese:好处。) 03/24 14:41
15F:→ ilanese:陆配就更不必说了。 03/24 14:41
16F:→ reaturn:不给好处也无所谓,因为立埸一致,但其他党就立埸相左了 03/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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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joloucow (140.96.37.158), 时间: 03/24/2014 14:43:15
17F:推 alan094:补上一点,服贸通过後要修改的话至少要3年 03/24 14:44
18F:推 BingBaKing:这个有看到 03/24 14:45
19F:→ hihimen:居留权没有投票权好吗 03/24 14:46
20F:推 dddooopp:不然你以为在危言耸听喔 03/24 14:46
22F:→ jayway:这就是为什麽反服贸阿 一堆人在在看戏 03/24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