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opy7623 (水瓶生活家)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心得] 公投或释宪应可成为选项
时间Mon Mar 24 13:29:51 2014
经过这麽多天的沸沸扬扬
如果走上街头也无法改变执政党的立场
那可否考虑用公投以及释宪的方式来教训马江集团
一、目前马江集团没有意愿建立「两岸立法程序监督条例」
那麽应该利用人民的力量
就本条例提出要制定法案的原则并由立委诸公依其这个原则原则制定具体条文
(公投法第2条第2项2款)
现在开始去连署
此时民气可用
有相当大的机会过关并且越过公投的门槛
二、针对张X忠立委的粗暴作法
立委诸公们应该去迅速提起大法官释宪
大审法第5条第1项3款规定
1/3的立委可以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
或适用法律发生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
声请宪法解释
目前来看张姓立委的30秒动作
应可解释为他基於职权所作的动作
再者
到底这个协议可不可以适用「行政命令」的规定
依然存在争议
基本上来说这个协议应该具有条约的性质
所以很可能不适用立院职权行使法第61条
所以只要有38个立委
对於张姓立委在立法院发表的30秒谈话有认为违宪者
就赶紧去声请宪法解释并且要求大法官发布暂时处分
我认为中华民国依然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
因为民主才会有抗争活动
但也可同时试着用合乎法治层面的手法
将这个活动变的更合理更站得住脚
不能因为别人无理而自己也跟他们一样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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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169.210
1F:→ snocia:看过公投法了吗?了解过释宪流程了吗? 03/24 13:30
2F:推 Mervivian:推最後一段,你不是暴民 03/24 13:30
3F:→ james732:公投真的每天都有人提… 03/24 13:31
4F:推 Isveia:公投就别想了,没有修法的话立院那关就过不了,国民党相对 03/24 13:31
5F:→ snocia:释宪不能针对个案,且大约需要数年,大法官多是马英九提的 03/24 13:31
6F:→ ruo01332000:你知道释宪一释两年才有结果吗? 03/24 13:31
7F:→ alumeya:推公投 03/24 13:31
8F:→ Isveia:多数,根本不可能让他成案... 03/24 13:31
9F:→ snocia:前几天一堆人对大法官718释宪叫好,但内行的都知道没意义 03/24 13:32
10F:→ alumeya:立法院过不了 就是马的问题 03/24 13:32
11F:→ snocia:他并没说集会游行法全部违宪,只有部分,还很模糊 03/24 13:32
12F:→ snocia:结果一堆人喊着集游法失效大喜,简直搞笑 03/24 13:33
13F:→ yabesoube:公投标准很高 释宪则是有他的规定 这两者都不太可能 03/24 13:34
14F:→ Absioute:公投要三分之二同意 [门槛太高 03/24 13:37
15F:→ snoopy7623:公投法第9条第10条有规定成案方式,就是要开始连署 03/24 13:44
16F:→ snoopy7623:关於释宪,我已经写了大审法对於立委行使职权,有所 03/24 13:45
17F:→ snoopy7623:疑义,也可以提起释宪 03/24 13:46
18F:→ snoopy7623:我只是认为这也是一种手段,代表我们也是遵从法治手段 03/24 13:49
19F:→ snoopy7623:我们是守法公民 03/24 13:50
20F:推 bernicellu:释宪阿..条约有没有重审及退回权..当然有阿 03/2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