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k921 (The F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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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关於一个立法院审查程序简报
时间Mon Mar 24 01:49:27 2014
不晓得这个连结有没有人贴过,刚好看到。
纯粹想讨论一下,请大家多多包涵。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8aMVKpKM2u0eFNFd3Jya29fR2M/preview?pli=1
因为有朋友问到我的想法,由於手边没有太多的资料。
所以仅就直觉观点和经验下去分析,希望大家可以给我一些意见。
有任何错误,也请各位懂相关法律知识背景的朋友不吝指正。
以下直接截录部份内容回覆,详细烦请各位看原档(有图说明)
>如果老师出一份期末考题要交付教务处,由教务处确认後决定整份送印或不送印
>若决定不送印则由教务处直接退件整份考卷给老师让老师改
>今年老师直接交付教务处送印之後
>学生会却生气地吼:「这不民主,这程序根本不正义」
>「教务处应该要把考卷退回,让学生会逐题检查,通过之後才能交付教务处」
>「直接送太霸道了,黑箱作业,这学校毁了,教务处老师都太夸张了」
>「你知道考卷题目有多烂吗?所以老师才不让学生会检查,根本作贼心虚」
>你会不会想知道,「让学生会逐题检查,通过之後才能交付教务处」
>这想法是怎麽冒出来的
民意代表的权力是来自选民,而老师的权力并非来自学生,所以比喻有问题。
再来,我印象中从一开始主要团体的口号就是:「退回服贸」。
至於逐条审核好像是其他民众自己讲的。
>服贸他不是个我国的法律
>和其他国签订
>它属於「国际条约」
>那是国家之间签订後,依照国际惯例,
>是直接放在院会里备查
>备查的意思就是,
>平常的时候就放着,要用的时後再拿出来看
>服贸不是用三读来定的
>没有三读,就没有所谓的「逐条审核」
>依照国际惯例,那国际条约走的路线是什麽呢?
>国际条约只有两种路线
>一种就是「准予备查」,
>通过後如果发现问题,再去协商修改
>另一种是「不准予备查」,这样就要退回行政院,
>行政院就要重新去跟签订新的
>一个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程序
>却莫名其妙出现的一个奇妙的程序
>一个被看似搞得黑箱的程序
>大家疯狂唾弃着这个不应该出现的程序
>许多人要求好好「做好」这个程序
个人认为这次学运可以这样来表示正当:
正因为两岸关系特殊,完成两岸协定签署条例之立法这件事才应该存在。
这次先以提出原本的程序就违反立法院审议程序为由,强制退回服贸法案後。
往後如果两案协定签署条例通过,就没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问题。
这样的诉求,有没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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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243.8
1F:嘘 BeNative:学生可以事前看考卷? 42.79.154.58 03/24 02:09
2F:推 BeNative:当然合理啊 可不可行就看马跟对岸罗 42.79.154.58 03/24 02:12
抱歉,你一说我才发现比喻有点怪怪的,我应该这样讲:
贸易条款是双向的,可是考卷是单向测验学生能力,是否如此?
※ 编辑: sck921 来自: 114.34.243.8 (03/24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