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aciereyes (落花残酒)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问题] 我被煽动了吗
时间Sun Mar 23 21:15:52 2014
回的不多不少 怕用推文不好阅读 所以回文
确实 不被外国承认的政府原则上无法作为条约签订的主体
因为不具有代表该国家的正当性
大家应该都知道中华民国政府不被多数国承认
但是美国77年和我们断交以後
另外订立了[台湾关系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於美国和台湾在76年底仍有效的条约与协定
仍继续维持效力直至依法终止
因此 我国不被美国承认 仍然可以和美国签订条约
只是存续的方式不同而已
※ 引述《ling07 (神风特攻队)》之铭言:
: 感谢有人站出来为大家解惑
: 我看完以下报导,仍有问题想请教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03/article/1129
: 以现在看来服贸不是条约,也不是行政命令
: (看来蓝军只有在辩驳时,条约/行政命令哪个对他们有利,他们就引用哪个)
: 那这几个月辩那麽多,假使最後在立院通关了
: 有实质的作用吗?
: 最後问一个比较悲观的问题
: 以台湾现况,所以只要他国无法承认台湾的主权
: 我们是否就无法与他国完成签条约这件事
: 或是当哪天我们想与日、韩、澳、美等其他国家签订服贸
: 重覆的法律问题我们会再面对一次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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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69.152
1F:推 ling07:感谢解惑 123.194.66.66 03/23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