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onychidae (鳖尾)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闲聊]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时间Thu Mar 20 18:54:57 2014
应该......算了,发在临时任务看板。
主题:服贸(字很多,请按End)
一、前言:身为一名键盘反服贸人士,决定效法PTT-Gossiping版一篇文章的建议,
把所谓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完整地看一遍,并回馈一点个人偏见。
可惜的是,这麽做没有五百元茶水车马费可领。
二、排除:本篇文章纯粹探讨「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内容,其他事项例如:
1.立法委员像可爱的幼稚园顽童躲去一边,用下面的小麦克风自行宣布协议生效。
2.曾叫唆他人开车去撞门的前立法委员谴责学生暴力,当中油董事,历史留名为
----「眯眼假发的冲车大将军」----
3.活在平行时空的人们充耳不闻、忽视台湾人的未来。
4.某圣人接受监察院职位酬庸,不干正事就算了,频频反串,激起民众的反感,
干得好。
5.台湾的马总统又一次让台湾民主自由国家之光扬名海外,真不愧是9.2%总统。
6.非法滞留台湾的祖国同胞成为隐忧,无法律可管,作奸犯科仍被奉为上宾,还
有超过五十元的便当、炸鸡可以吃,不用吃吐司夹乾吐司三明治佐冷开水泡面
粉汤。
7.有党产後台的黑道份子,指派无知是非的天真小混混骚扰台北市的治安;台北
市自称是台湾的首都,难道非得如此作贱门面吗?
8.部分媒体迫於薪水压力,极尽抹黑、造谣,用片面之词断章取义,渲染、夸大
反服贸民众的负面形象,功力之深,改天不妨把吴薇阁立委塑造为新世纪的政
治领袖,新的议事殿堂就决定是薇阁精品旅馆的粉红爱心床上了。
9.一手包办「官商行政、过半立法、司法关说」的执政党,把所有责任推给反对
党,把台湾脱手之後,党产可能再翻个好几倍吧。
(不予置评。)
三、进入正题(请对照协议原文翻看)
0.协议目的:(1)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增进合作,中资深入台湾社会。
(2)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主要是中国大陆的福建省)
(3)减少或消除台湾和中国大陆之间的服务贸易限制。
->但不可否认的是,台湾的资源差中方一大截,而且政客们倾向屈从
於对方的威逼利诱。
1.协议者
(1)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
->自称民间组织,实际由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指导,目前从董事长到参事
皆为有给职,月薪当然远高於22K。
董事长:林中森(将无给职改为有给职的推手)
(2)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
->中国大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负责对台湾事务。
会长:陈德铭(资深共产党员)
2.「服务贸易」定义(在台湾来看)
(一)自台湾本地向中国大陆的顾客,跨海提供服务。(网路购物之类)
(二)在台湾向陆客提供服务,例如台北故宫纪念品区。
(三)台商透过在中国大陆的分店、工厂、公司、办事处、情蒐中心,对大陆人提供
同等品质的服务。
(四)台商雇用在中国大陆的当地人,作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将[台湾]和[中国大陆]两方互换後的比较。
注:1*提供服务的部门包含承诺清单上所有项目,以及属於其下──全部的合理次
要部门,不妨联想成好几只即将产下很多卵的蟑螂。
2*在定义上,协议中提到的「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前者指的是
单独一人、理论上享有人权的个体人类,後者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而设立的
团体组织。
3*服务提供者:不限定是台湾人或大陆人,也就是说,可能有血浓於尿的祖国
同胞在台中贩卖「盘古开天辟地炎黄子孙第一家神圣太阳饼」
之类的。
服务消费者:接受、使用、购买、支付金钱给「服务贸易」的顾客。
3.服贸范围:
(一)不适用於大量公共采购。
(二)不适用与公共行政部门职权相关,例如[户政系统外包]。
(三)应中资要求,台湾应尽可能提供与本协议下所作承诺有关的补贴福利,期盼友
好地解决问题。
(四)不适用於海峡两岸空运协议;但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为优先,服
贸承诺事项则不受限。
(五)海运与空运一样,也要服贸化。
(六)其他谈好的特定承诺。
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自然人移动」附件
1*该自然人为协议认可的会员之一
2*协定不适用於「永久公民」、「居留」、「就业」等措施。
3*不应禁止协议会员采取「国境进出管制」、「境内定期停留」等维护国境安全
秩序的措施,但以不造成「任一会员受特定承诺而获得的利益产生减损」为
优先事项。
(换句话说,即使来台为非作歹赚大钱,也有最基本的免死金牌在手。)
4.公平待遇
一、前提->WTO服务贸易特定承诺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服务贸易特定
承诺表。
不违反前提,台湾的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於中方,修改、变更协
议後亦不得另外增加限制,提供最惠国待遇。
三、所谓「特定承诺」,台湾不可对地区资源差异性而产生的竞争劣势,要求补偿或
请求妥协、让步。
5.讯息公开与提供
一、台湾应及时公布,使社会大众知道对中国大陆的服务贸易措施。(未完成)
二、回应中国大陆的要求,对民众即时公布任何讯息变化。(无)
三、台湾不得要求中方提供「一经披露即妨碍服贸」、「危害服贸利益」、
「损害特定党派企业商业利益」等机密,在台湾纯属禁止事项。
6.管理规范(合理、客观、公正、无障碍、透明化、无负担)
三、对已作出特定承诺的服务,如提供此种服务须取得许可,台湾业务主管部门依
规定,在中国大陆提出要求後的一定时间内,将结果通知对方,不得有不当延
迟。
例:某立委:「超过三个月,服贸自动生效!」
某党主席:「美国公民绿卡会自动失效。」
7.商业行为
一、独占性服务不违反「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二、中方有理由认为台湾的独占性服务提供者违反协议时,可要求台方提供有关经
营的讯息。
例:「凤梨酥太好吃了!不公平!把作法告诉我!把原料让给我!我来卖!」
10.9.确保对外收支平衡、支付、移转
中方对外收支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可依规定或惯例暂时限制与其服贸相
关的资金转移,但限制应遵循「公平」、「非歧视」、「善意」等原则,其他状况不
得另加限制。
反过来则不一定。
13.承诺表的修改
一、任何承诺开始实施,期满三年後才能修改或撤销;修改後不得更具限制性。
二、请求修改或撤销的人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此时已经过两年又九个月),并且
补偿被影响利益的对方。
三、在争议解决前,不允许撤销或修改原特定承诺。
->台湾被统一->台方提出不要统一->中方不允许,於是继续统一。
{附件二}服务提供者(营业年数门槛及文件资料)
1*服贸协议、ECFA、WTO承诺的服务部门和市场开放的「服务提供者」,适用於商业
据点呈现,提供服务。
2*为中国大陆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不包括在台湾登记的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
等。
3*医疗服务提供者:(1)法人医疗机构(医院)
(2)医疗机构的设置人(金主、创办者)
(3)特定公司(医疗器材、设备厂商)
{附件一}服务贸易特定承诺表
市场开放类别:
{台湾对中开放──非金融服务部门}
(1)跨境提供服务
技术不可行:建筑营造、污水处理、身心障碍服务、小客车租赁、货物运输
、建筑物清理、公路运输支援、洗衣染色、殡仪馆火葬场
(2)陆客来境外特区消费。
(3)商业据点呈现,广设中资企业的据点
种类:
1*允许中方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夥、开人头分公司等形式成立据点。
2*在「互信互利」的前提下,共同检测分析
->例如化工合成食品、环境影响评估
3*中方投资比例不超过50%:印刷业、电信服务业、老人及身心障碍福利机构、
娱乐演出场所、海洋运输、公路桥梁隧道管理
、仓储服务(限港区)、货运承揽
建筑业不超过12%
航空货物集散站不超过10%
4*医院服务:中资非营利医疗财团法人医院
条件:(1)未持有台籍身分证的自然人董事会董事不超过全体的[1/3]
(2)全体董事的[1/3]以上须具备台湾医事人员资格。
5*中方不能经营高尔夫球场
(4)自然人呈现,高级干部来台指导,或输出台劳
注1*商业访客:来台的中国人未接受酬劳,或直接对人进行商业交易。
(间接可以?)
注2*跨国中资企业内部调动人员,可在台湾申请无限次数的工作期延长。
注3*身分与证照的认可?
->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经理、代表
[高级经理人员]:人事管理、业务决策
[专家]:拥有先进的专业技术,研发人才。
{台湾对中开放──金融服务部门}
注: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由美国和加拿大发起,最初目标为重建二战後的欧洲而
创建,後来演变为类似联合国的大规模结盟,可以联想成平面化世界的谈判桌。
->OECD条件:限制中方银行来台开设分行、插股投资的重要缓冲机制。
(而服贸讲求解除限制,提高中方的投资比例,然後再炒高房地产。)
{中国大陆对台开放──非金融服务部门}
1.允许取得大陆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家可在福建省执业。
3.(1)独资台籍房地产业者在大陆承接的房地产面积不少於50%,也就是在台湾的房
地产不可多过所持有总房地产的一半,且中方不承认在台湾的房地产。
(2)出版业、印刷业
允许台商合资、合作,由中方主导控股。
(3)电信服务业
1*允许台商合资,持股低於50%
2*允许台商在福建省福州市试设独资或合资企业,经营呼叫中心(电话服务)
台资股份不受限?
3*还是在福建省,台商合资低於55%股份,经营数据处理、交易(网际网路)
(4)零售批发
同一台商在大陆开设超过30家店,经营各种品牌的商品,出资比例低於65%
(5)医疗/社会服务机构
1*台商在大陆开设独资医院、疗养院,限定於省会城市、直辖市,例如福建省
福州市,由大陆卫生主管部门管辖。
2*允许台商在福建省、广东省独资民营「非营利的」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
构。
(6)允许台商在福建省独资经营港口装卸、货品堆积、仓储等业务。
(7)公路运输──福建省、广东省。
道路旅客、货物运输:台商合资股份不超过49%,也在福建省、广东省。
4.合同服务提供者:
(1)履行雇主从大陆获取的服务合约,在大陆进行服务的台籍自然人。
(2)该雇主在大陆无商业存在的台籍公司/台籍合夥人/台籍企业,报酬由雇主支
付。
(3)在大陆停留期间,每次申请两年以下工作期,可申请延期。
{中国大陆对台开放──金融服务部门}
(1)积极支持台湾保险业者,尤其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这里可以参考[大陆 假车祸]影片系列。
(2)允许在福建省设立分行。
(3)欢迎台商开设投资证券公司,流向 : 台湾->金钱->中国大陆。
小整理篇:在台湾开放市场的有争议部分
1.国安:基本上可有可无,已经放弃了、摆烂了,几乎不受重视。
2.电脑、电信(中华电信合股)、网际网路
3.情资收集:市场研究、矿业探戡地形地貌、地质矿物科学探察、摄影、邮寄名单
编辑、公路桥梁隧道管理、保险业
4.宣传:印刷品管制、翻译管制
5.民生:快递服务、营造工程、批发业(农产品除外)、零售业(药局除外)、医疗品
质、美发美容、殡葬事业
->主要问题是压缩到原来的台湾本地工作机会。
6.交通运输:海运、空运、陆上货运、公路客运
7.金融吸引:银行、证券期货投资、换成人民币定存
8.其他:观光旅游、游乐园、空中缆车(新猫缆)、成本低廉的线上游戏
->目前为止,立委最爱用[观光旅游]的业绩宣扬服贸的美好,但往後或许
会主打「由祖国同胞亲切地服务祖国同胞」,整个观光名胜区不见一个
原台湾人,经营者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因为低薪资。
另外,人各有志,中国大陆开放会计师、专业大陆证照工程师、建筑物清洁、翻
译、卫生污废处理、医疗照护、车祸保险、投资去的钱......等,相信很多能人好手
跃跃欲试,等不及要去赴汤蹈火。
补充说明:由於我的经济学知识大概比服贸立委们的党工手下更少,所以上述内容失
之偏颇是正常的,而且零零散散,缺漏部分则请有兴趣的人翻条文去补齐,
相信会有不少收获,接触服贸的人越多,救台湾的机会也越大,所以再看
一次懒人包好了。
搞不好以後会拍电影︰
[Terminator of Taiwan 2:The Day After ECFA],归类为恐怖片。
参考资料:
1.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51页PDF档
2.维基百科
3.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全文(世界贸易组织所有)
http://www.wtocenter.org.tw/SmartKMS/do/www/readDoc?document_id=13559
4.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请洽中华民国经济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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