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hung (宥)
看板Frgn_spouse
标题Re: [问题] 有漏洞的移民法 可能导致家庭破碎
时间Sun Nov 21 22:48:39 2010
※ 引述《yjeu (太平山上凉 狮子山下捱)》之铭言:
: 大家好 第一次发现这个版面~
: 不知道这个问题能否在这询问? 因为我先生是外籍配偶 还是有点复杂的那种
: 他本身是香港人 但是因为父亲是英属时期的公职人员 在97之前全家申请了英国公民
: 所以他们拿的是英国护照(不是以前港人的BNO英国海外护照)
: 七年前我曾成功申请他来台定居 在户政婚登记的也是英籍人士 现在问题来了
: 因为五年前我们搬到澳州居住至今 现在又想回台湾发展 但是去年趁返台前往外交部
: 询问 说是有了新的移民法 他是英国国籍的话 要申请入台居留 就必须申请英国的良民
: 证...然而问题是他根本没去过英国 我们问过英国领事馆 要申请英国良民证需要提供
: 在英国过去数年居住过的每一个地址 警政单位才能察知有无犯罪纪录
: 这下子变成我们申请不到英国良民证了 也就无法申请先生返台.. 形同被迫分居
: 其实现在移民法这一条有明显的漏洞 有些人只是因为在某国出生而有该国护照
: 从没有在该国住过 要是他在真正居住的国家作奸犯科 然後再去申请持有护照国的良民
: 证 不就可以掩饰自己的犯罪纪录 顺利来台了?
: 在澳洲的移民法 是要求申请居留的人要拿到过去十年内 每一个有住超过一年国家的良民
: 证 这样应该是比较没有漏洞 也符合实际情况的作法~
: 也许现在有点慢了 但是我寄信给当初推动通过移民法的立委徐中雄 至今数周都没任何
: 回音 实在不知道能找谁...如果希望推动修法的话 可以怎麽做呢?
: 谢谢大家~
解铃还需系铃人,如果你要的是你先生来台,并且有外侨居留证,还是需要良民证,
有问题还是要向英国政府反应,跟台湾的政府机关反应是没有用的,一切依法办理,
至於修法? 缓不济急! 移民法在98年确实有修改,但是良民证是申请居留签证必
要文件,有了居留签证才能申请外侨居留证,而居留签证并不是依移民法的规定,而
是外交部的行政命令。
你先生是一定可以来台的,只能申请停留签证,然後再延期,时间到了,再出国再进
来。 不像我的配偶,申请台湾签证还被限制,是特定国家,想先申请来台观光也不
可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72.162
1F:推 yjeu:原来还可以这样! 真是万分感谢~当初我用香港的良民证有成功申 11/22 16:40
2F:→ yjeu:请他来台 殊不知98年後就说因为移民法的关系 要提交英国的良 11/22 16:41
3F:→ yjeu:民证...这个法真是越改越复杂的感觉orz 11/22 16:42
4F:推 habas:其实已经比特定国家好多了...起码可以来台湾 11/27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