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eu (太平山上凉 狮子山下捱)
看板Frgn_spouse
标题[问题] 有漏洞的移民法 可能导致家庭破碎
时间Sun Nov 21 19:58:41 2010
大家好 第一次发现这个版面~
不知道这个问题能否在这询问? 因为我先生是外籍配偶 还是有点复杂的那种
他本身是香港人 但是因为父亲是英属时期的公职人员 在97之前全家申请了英国公民
所以他们拿的是英国护照(不是以前港人的BNO英国海外护照)
七年前我曾成功申请他来台定居 在户政婚登记的也是英籍人士 现在问题来了
因为五年前我们搬到澳州居住至今 现在又想回台湾发展 但是去年趁返台前往外交部
询问 说是有了新的移民法 他是英国国籍的话 要申请入台居留 就必须申请英国的良民
证...然而问题是他根本没去过英国 我们问过英国领事馆 要申请英国良民证需要提供
在英国过去数年居住过的每一个地址 警政单位才能察知有无犯罪纪录
这下子变成我们申请不到英国良民证了 也就无法申请先生返台.. 形同被迫分居
其实现在移民法这一条有明显的漏洞 有些人只是因为在某国出生而有该国护照
从没有在该国住过 要是他在真正居住的国家作奸犯科 然後再去申请持有护照国的良民
证 不就可以掩饰自己的犯罪纪录 顺利来台了?
在澳洲的移民法 是要求申请居留的人要拿到过去十年内 每一个有住超过一年国家的良民
证 这样应该是比较没有漏洞 也符合实际情况的作法~
也许现在有点慢了 但是我寄信给当初推动通过移民法的立委徐中雄 至今数周都没任何
回音 实在不知道能找谁...如果希望推动修法的话 可以怎麽做呢?
谢谢大家~
--
Shannon的异想空间
澳洲--伯斯--达尔文
http://yjeu.pixnet.net/blo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53.11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