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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对这个越南女生真的没办法吗?
时间Sat Apr 3 13:32:41 2010
以我个人了解 提供以下几点大家参考参考罗
※ 引述《mnb340 (Summerfire)》之铭言:
: 女友的弟弟已婚,且有两个孩子了
: 居然在外面胡搞,褡上一个越南女生,且两人偷生了一个小孩
: 女友家人对弟弟循循善诱,他却听不进去,扬言有办法你们告我好了
: 意思是法律也拿他没皮条?
: 说说这越南女生的状况好了。
: 之前结婚来台,与前夫生下一女,但离婚了,还没拿到身份证
: 在槟榔摊及小赌场工作。也因此与女友弟弟沟搭上。
: 此越女的姐姐及弟弟也被她接来台湾。
: (这就疑惑了,没有身份证,也可接他们来台?)
因为婚配依亲来台湾者,其亲属可以【探亲】身分来台湾,目前最长不能超过60天
现在有打算修法增加天数。如果逾期,就是罚钱罗。我个人推测越女得姐弟来台应该已经
超过时限了,有可能已是逾期居留,越女本身的工作也是比较基层(底层)的工作,甚至
在小赌场工作这个地方的老板我想不会去越女的身分,同样的,她得姐弟要不没工作,
要不也可能在比较非法或是不注重身分的地方工作。如果越女又有身分,就可以再重新
正大光明让她姐弟重见光明,不会变黑户。
: 弟弟已婚身份,还跟她通奸,生下一子。(此越女事前知道弟弟已婚,有小孩)
: 难道法律拿他们没辄吗?
弟弟的老婆要去告通奸,这是告诉乃论,家里不告,法律不可能介入
: 据闻,此越女一直要求赶快让她及小孩入户口。
: 弟弟也三天两头向妈妈要户口名簿,我建议他妈妈,事情没有明朗化前
: 不要给他户口名簿,
: 如果真的入户口了,是不是就地合法了呢?
小孩可以办认领,就是非婚生子女。至於越女,就像前面有大大推文的,没有就地合法
的说法,但是在人权跟亲情考量下,因为小孩入户口台湾政府通常会大力帮忙让小孩的妈
可以在台湾合法居留
: 私下怀疑,是不是越女要利用弟弟,来取得身份证呢?
不用怀疑,依照越女的行事作风,百分之九十一定是想有身分证罗
: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弟弟也不是好东西,还胡搞瞎搞。
: 可是台湾生活又不是那麽轻松,何必要这麽辛苦留在台湾?
: 更何况还生出个小孩来,这不是造孽吗?
: 可以将他们遣送回越南吗?
我想包括越南女生跟她姐弟目前应该都是逾期居留的外国人,所以被抓到一定会遣送。
但是因为有小孩,目前妈妈应该有【以凭子贵】的想法,利用小孩死命要留在台湾
另一方面,小孩如果真被带回越南,哪天您女友家觉得小孩还是要认祖归宗,想回越南
争小孩到是很难争回来,因为越南的亲属法律是比较母权的,这不是保护越南女生
而是越南的法律自以前到现在都是这样,包括越南人自己打小孩监护权官司,大多最後
判给妈妈,跟台湾不一样。
: 明明作错事情的人,还那麽理直气壮,还有公理吗?
以上几点,是自己的工作接触过的相关个案经验,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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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bilisi:其实外国对小孩监护权都是偏母系, 东亚的才偏父系 04/03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