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e1 (hello)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请益] 国外券商转复委托税务疑问
时间Wed Apr 17 08:02:08 2024
我计画将海外券商的个人持股转回台湾复委托
需要向国税局申报当初在海外买入股票的资金来源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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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56.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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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holar: 没有卖掉获利就不用报税吧 04/17 09:35
2F:→ LTpeacecraft: 不必,你提交给台湾券商的持有成本证明说明了一切 04/17 10:46
3F:推 like3100: 所以只要洗成本,洗到没获利,汇回台湾就没有海外所得了 04/17 20:37
4F:→ like3100: 吗? 04/17 20:37
5F:推 SkyFluid: 建议还是谘询会计师。不过提供个人意见,如果国外汇回 04/18 02:47
6F:→ SkyFluid: 资金无法提供成本资讯,那就是以20%视为获利,如果这部 04/18 02:47
7F:→ SkyFluid: 分不高(最低税负制下不超过700万),你可以先获利了结 04/18 02:47
8F:→ SkyFluid: 再汇回。如果是证券直接移转,就是以当初购买成本来算 04/18 02:47
9F:→ SkyFluid: 获利,不一定比较划算。仅供参考。 04/18 02:47
10F:推 lafayee: 那我要汇回来以前 卖一买 不就成本可以忽略? 国税局会 04/18 11:36
11F:→ lafayee: 查你当初汇出去多少 现在总共多少吧 04/18 11:36
12F:推 like3100: 国税局也无法佐证是否从「其他」国家汇入海外券商吧? 04/20 23:15
13F:推 daze: 只是看你的金额有没有达到引起国税局注意的等级。国税局不需 04/21 00:09
14F:→ daze: 要准备所有证据,只要有足够的怀疑就可以请你协助调查了。 04/21 00:13
15F:→ daze: 假使国税局发补税单给你,你觉得无理由,後续要复查乃至行政 04/21 00:14
16F:→ daze: 诉讼,你也要努力拿证据说服法官,否则行政法院还是比较倾向 04/21 00:19
17F:→ daze: 维持原处分的。 04/21 00:20
18F:推 daze: 税捐稽徵法第46条可以参考看看。 04/21 00:33
19F:→ daze: 除非你能说服调查人员你是真的无法取得而不是拒不提供,否则 04/21 00:48
20F:→ daze: 你每次缴罚锾就饱了。 04/21 00:48